【摘要】理赔是保险的核心环节,在理赔方面不能出一点差错,当然家庭财产保险也不例外。有些人不放心保险公司的理赔,然而自己也不知道如何理赔,更有甚者,不少人觉得理赔是个麻烦事,其实只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步骤,理赔问题便会顺利进行。那么,对于家庭财产保险我们如何理赔呢?
财产保险理赔计算方法
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般应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权利即自动放弃而失效。
保险人在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及时赔付。在赔偿处理中,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中的承保财产种类较多而且性质不一,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一般会根据财产性质采用不同的赔偿方式。
赔偿方式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赔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赔偿处理主要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室内财产的赔偿处理主要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又称为第一损失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把保险财产价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与保险金额相等的部分,称为第一危险责任,发生的顿时称为第一损失;另一部风为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称为第二危险责任,发生的损失称为第二损失。保险人只对第一危险责任负责,之赔偿第一损失。即只要损失金额在保险金额之内,保险人都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的多少,只取决于保险金额与损失价值,而不考虑保险金额与财产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 对于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和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失标的的保险金额。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则该项费用页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四)残值处理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五)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按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先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出诉讼。
慧择提示:家庭财产保险是与我们生活关系非常密切的险种,如果我们知道家财险的理赔计算方法,那么我们就可以自己进行计算,也不怕被骗了。
财产保险理赔计算方法
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般应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权利即自动放弃而失效。
保险人在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及时赔付。在赔偿处理中,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中的承保财产种类较多而且性质不一,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一般会根据财产性质采用不同的赔偿方式。
赔偿方式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赔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赔偿处理主要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室内财产的赔偿处理主要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又称为第一损失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把保险财产价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与保险金额相等的部分,称为第一危险责任,发生的顿时称为第一损失;另一部风为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称为第二危险责任,发生的损失称为第二损失。保险人只对第一危险责任负责,之赔偿第一损失。即只要损失金额在保险金额之内,保险人都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的多少,只取决于保险金额与损失价值,而不考虑保险金额与财产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 对于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和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失标的的保险金额。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则该项费用页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四)残值处理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五)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按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先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出诉讼。
慧择提示:家庭财产保险是与我们生活关系非常密切的险种,如果我们知道家财险的理赔计算方法,那么我们就可以自己进行计算,也不怕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