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与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养老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养老基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春光里。”《春天里》这首歌常唱得不少人热泪盈眶。正因担心老无所依,我们在年富力强时才缴纳养老金,以保障自己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减轻后辈的赡养压力。因此,养老金被称为老百姓的“保命钱”。因其牵涉面广、涉及利益复杂,近年来,不少声音极力反对养老金入市。
事实上,养老金入市并非仅指进入股市,而是进入整个资本市场,包括投资基金、政府债券、企业债券以及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等等。而与其让巨额养老金分散各地,“沉睡”于地方财政专户里,受通货膨胀影响而年年“缩水”,不如拿出一部分进行多元化投资,以降低养老金的贬值风险,甚至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缓解养老金收支存在的巨大缺口。
当然,养老金入市,资金安全需先行。一要找准养老金入市的好项目。入市绕不开风险,决不能做投机行为——以高收益为目的,不看投资渠道,一味重视投资回报。应该将养老金投资比例尽可能控制到低位,确保资金的安全永远处于第一位,才是对广大参保者负责任的态度。
二要保障广大参保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养老金要想入市,透明化应是入市的必然要求。养老金入市的“操盘者”,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每一项养老金投资的具体情况,以保障社会公众对每笔投资与回报都有据可查,甚至有必要提前公布每一项投资计划。否则,养老金入市的投资与回报,会像彩票公益金一样,成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为养老金亏空埋下隐患。
三要建立养老金投资决策失误追责机制。养老金入市的根本目的在于保值增值,缓解收支缺口造成的资金压力,而非为入市“操盘者”制造“生财有道”的机会。必须依法明确和规范投资决策主体以及具体“操盘者”的权利义务,如果投资决策有重大失误,或暗箱操作、蚕食投资回报,决策主体及“操盘者”都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还要保证落实问责机制,因为如果问责机制虚设,养老金入市的回报,又会成为新的“唐僧肉”。
慧择提示:养老金投资于市场,这对养老保险的发展十分有利。但是,养老金的投资与其他的投资不同,它需要充分考虑到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并且及时避免。它的投机比例也需要进行详细地规划,必须要明确其投资的前提,不能盲目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