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学生财产综合保险产品介绍
凡是注册并在校住宿的学生,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本保险承保责任包括财产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两部分。在财产损失保险项下,由于火灾、爆炸,暴风、暴雨等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人也负责部分损失和费用的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项下,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注册学校的校园内,由于过失和疏忽造成的校方财产损失、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负责赔偿。施救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