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的梁女士向保监局投诉,因为某汽车修理单位在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办理了双方事故出险记录,造成了虚假理赔。导致这种假赔案例频频发生的原因也又很多,既有部分保险公司的管理不当,也反映了部分消费者存在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单方事故变双方事故消费者保费“被上浮”
近日,梁女士向北京市保监局投诉称,2013年7月,梁女士将自己的车辆交某汽车修理单位维修并代办理赔。当时该车因单方事故剐蹭掉漆,于是梁女士要求补车漆,费用约490元。为图省事方便,梁女士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交给了该修理单位,为其代办保险理赔。
2014年2月,梁女士的车险即将到期,当她去保险公司为车辆办理续保时,却被告知本车在2013年7月有一次双方事故的出险记录,本车损伤喷漆费490元,赔付三者车辆损失1600多元。梁女士对该车在当时发生了双方事故并向三者车进行了赔偿毫不知情。这样的虚假理赔记录,导致梁女士的车辆交强险保费由544元上浮到860元。
经北京市保监局查实,该修理单位在2013年7月为梁女士车辆办理单方事故理赔时,在梁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他车辆与该车假造了双方事故,并利用梁女士的证件以其名义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浮,严重侵害了梁女士的合法权益。
假赔案多发 监管部门预警
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既有部分保险公司内控管理不严、疏于向被保险人核实理赔真实性的原因,也反映了部分消费者存在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据了解,部分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经常劝说消费者将车辆委托给第三方修理厂代办代修,且将此作为给消费者的额外“福利”进行促销。同时,部分消费者为图省事,将车辆交给修理单位后便不闻不问,事后也未及时核查理赔记录,对修理单位利用车辆拼凑事故、虚假理赔毫不知情。更有少数消费者贪图免费修车、免费喷漆等不正当利益,事后才发现实际上修理单位通过虚假理赔获取了保险金,造成来年保费上浮。
北京市保监局表示,部分消费者不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在修车时轻易将相关信息甚至身份证原件提供给他人,为一些汽修单位制造假赔案提供了便利条件。
据透露,2012年以来,北京市保监局通过投诉举报,对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汽车修理单位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假造赔案或假造理赔手续欺骗被保险人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其中,对2家中介机构共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1家代办理赔内控不严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管谈话。此外还针对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内控管理不严的问题,下发监管函5家次,监管谈话2家次,责令保险公司进行整改。
车险赔案造假的案例并不少见。北京市公安机关曾破获“长达汽修特大车险团伙诈骗案”,这一北京最大的车险诈骗公诉案,涉案人员多达30余人,金额超过100万元。
据介绍,由于案件多发,北京保险行业目前通过充分利用已有的车险、意外险和健康险数据平台,为识别和侦破保险欺诈案件提供数据支持,研究建立欺诈风险预警信息系统。
此外,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还成立了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作为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专业机构。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已共同签署了《北京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自律公约》,明确各保险公司应在委员会组织下开展反欺诈工作,及时上报欺诈线索、积极配合案件调查、迅速开展责任追究,建立了欺诈修理单位的行业禁入黑名单,确保反欺诈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已利用行业共享信息向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发送多份风险预警,提示各保险公司注意相关欺诈信息,防范欺诈风险。
四招防范假赔风险
为防止假赔案的发生,消费者在委托他人代办保险理赔时,应增强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北京市保监局及相关专家提示消费者应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及时报案,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拨打保单上印制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说明车辆事故发生经过及损失情况,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通知损失核定结果。
二是注意选择正规的修理单位。不要贪图价格、额外服务等利益,将车辆交由不正规的单位修理。
三是审慎授权。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理赔,应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以便保险公司确认委托授权的真实性。车辆完成修理后,应要求修理单位提供车辆维修清单,以便与保险公司核对理赔记录。
四是关注理赔记录。车险理赔结案后,应及时查询理赔记录,重点核对出险次数及赔款金额,如有异议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目前,北京保险业向消费者提供多种理赔记录查询方式,消费者可以选择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登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车险信息平台等方式进行查询。
慧择提示:在此,针对这种假赔案,身为消费者,我们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作为保险公司,更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核实理赔的真实性;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消费者可以按照上面给出的建议进行自我防范。
单方事故变双方事故消费者保费“被上浮”
近日,梁女士向北京市保监局投诉称,2013年7月,梁女士将自己的车辆交某汽车修理单位维修并代办理赔。当时该车因单方事故剐蹭掉漆,于是梁女士要求补车漆,费用约490元。为图省事方便,梁女士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交给了该修理单位,为其代办保险理赔。
2014年2月,梁女士的车险即将到期,当她去保险公司为车辆办理续保时,却被告知本车在2013年7月有一次双方事故的出险记录,本车损伤喷漆费490元,赔付三者车辆损失1600多元。梁女士对该车在当时发生了双方事故并向三者车进行了赔偿毫不知情。这样的虚假理赔记录,导致梁女士的车辆交强险保费由544元上浮到860元。
经北京市保监局查实,该修理单位在2013年7月为梁女士车辆办理单方事故理赔时,在梁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他车辆与该车假造了双方事故,并利用梁女士的证件以其名义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浮,严重侵害了梁女士的合法权益。
假赔案多发 监管部门预警
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既有部分保险公司内控管理不严、疏于向被保险人核实理赔真实性的原因,也反映了部分消费者存在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据了解,部分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经常劝说消费者将车辆委托给第三方修理厂代办代修,且将此作为给消费者的额外“福利”进行促销。同时,部分消费者为图省事,将车辆交给修理单位后便不闻不问,事后也未及时核查理赔记录,对修理单位利用车辆拼凑事故、虚假理赔毫不知情。更有少数消费者贪图免费修车、免费喷漆等不正当利益,事后才发现实际上修理单位通过虚假理赔获取了保险金,造成来年保费上浮。
北京市保监局表示,部分消费者不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在修车时轻易将相关信息甚至身份证原件提供给他人,为一些汽修单位制造假赔案提供了便利条件。
据透露,2012年以来,北京市保监局通过投诉举报,对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汽车修理单位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假造赔案或假造理赔手续欺骗被保险人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其中,对2家中介机构共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1家代办理赔内控不严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管谈话。此外还针对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内控管理不严的问题,下发监管函5家次,监管谈话2家次,责令保险公司进行整改。
车险赔案造假的案例并不少见。北京市公安机关曾破获“长达汽修特大车险团伙诈骗案”,这一北京最大的车险诈骗公诉案,涉案人员多达30余人,金额超过100万元。
据介绍,由于案件多发,北京保险行业目前通过充分利用已有的车险、意外险和健康险数据平台,为识别和侦破保险欺诈案件提供数据支持,研究建立欺诈风险预警信息系统。
此外,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还成立了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作为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专业机构。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已共同签署了《北京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自律公约》,明确各保险公司应在委员会组织下开展反欺诈工作,及时上报欺诈线索、积极配合案件调查、迅速开展责任追究,建立了欺诈修理单位的行业禁入黑名单,确保反欺诈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已利用行业共享信息向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发送多份风险预警,提示各保险公司注意相关欺诈信息,防范欺诈风险。
四招防范假赔风险
为防止假赔案的发生,消费者在委托他人代办保险理赔时,应增强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北京市保监局及相关专家提示消费者应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及时报案,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拨打保单上印制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说明车辆事故发生经过及损失情况,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通知损失核定结果。
二是注意选择正规的修理单位。不要贪图价格、额外服务等利益,将车辆交由不正规的单位修理。
三是审慎授权。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理赔,应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以便保险公司确认委托授权的真实性。车辆完成修理后,应要求修理单位提供车辆维修清单,以便与保险公司核对理赔记录。
四是关注理赔记录。车险理赔结案后,应及时查询理赔记录,重点核对出险次数及赔款金额,如有异议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目前,北京保险业向消费者提供多种理赔记录查询方式,消费者可以选择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登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车险信息平台等方式进行查询。
慧择提示:在此,针对这种假赔案,身为消费者,我们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作为保险公司,更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核实理赔的真实性;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消费者可以按照上面给出的建议进行自我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