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年金华市区城乡居民(除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缴费已经启动,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缴费的,将设立等待期,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两档可以选择:每人每年缴纳500元,财政补助1200元;每人每年缴纳300元,财政补助700元。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纳200元,财政补助460元。非市区户籍人员(除学生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不予补助,由本人全额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缴费人员,均可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每份保费100元,保额10万元,份数不限,多份保额累加计算。
市社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与银行签订基本医疗代扣协议的,应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医保费;签订基本医疗代扣协议确有困难的,可在缴费期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银行网点用现金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不实行现金缴费,已与银行签订大额医疗委托扣款协议的,应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费用。新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委托扣款协议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其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各网点办理。
慧择提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逾期缴费的,将设立等待期,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不实行现金缴费,由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其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各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