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签证保险保险概况:
旅行签证保险,即旅游签证保险,是专门针对到申根国家旅游出行的人士设计的签证保险产品,保障内容主要涉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境外旅游意外医疗、境外旅游紧急救援等方面。
从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旅行签证保险,证明其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并且覆盖所有的申根国家 ( 商务签证要求保险期限为 30 天 ) 。如果旅行的目的为就医治疗疾病,必须另行提交就医治疗费用的承担证明。
到2008年12月12日,申根国家共有25个: 德国、比利时、荷兰、法国、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捷克、瑞士。
旅行签证保险保险要求:
1、旅行签证保险须在所有申根国家和整个旅行逗留期有效(签证会根据旅行签证保险的有效期进行签发即签证的有效期及停留天数最长不会超出所提交的旅行签证保险的有效期。如果旅行的具体时间还未确定且计划申请签证的有效期长于实际停留期那么所提交的旅行医疗保险必须涵盖整个签证的有效期。)
2、旅行签证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签证申请人在其居住国也可在第三国办理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国办理。
3、若保险公司的总部不在申根区,那么该保险公司必须在申根区内有联络处且能够受理索赔申请。
4、旅行签证保险必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
5、旅行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 000欧元。
6、个别情况下,如对明显容易生病,有明显病史或者已怀孕的申请人,须根据要求对投保的数额提出更高的理赔要求。
7、如果旅行的目的为就医治疗疾病,必须另行提交就医治疗费用的承担证明。
旅行签证保险投保事项:
欧洲各国的景色值得自己去看、去观赏,欧洲旅行按照规定都要购买旅行签证保险。另外,出国旅行的风险大,给自己购买一份旅行签证保险,能让自己多一把生活的保护伞。以下是投保旅行签证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旅行签证保险需包括意外和紧急救援医疗双重保障。
由于旅行者对选择的出游地点大多不是很熟悉,意外和紧急救援医疗双重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双重保障将更有利于境外旅行者应对在国外的突发风险,保障出游的质量。
二、要充分考虑购买保险的保障期限。
游客应当按自己的旅行行程,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订做的保单。
三、要认真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
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机构网点情况,在旅行目的地的服务状况等。
四、特别留意保险金额。
根据欧盟理事会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办理旅行医疗保险是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且最低保障金额为3万欧元。
旅行签证保险的保障范围不单纯是意外伤害,还包括了医药补偿、旅行者随身财产、个人钱财、旅程延误、旅行证件遗失、行李延误等。
慧择提示:旅行签证需要的保险即旅行签证保险,在购买时一定要按照保险要求去购买,以防不符合申根国家的要求,还有在购买时也要注意一下投保事项,以免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