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车主都有驾照被记分的情况,那么驾照该怎么销分也成了很多车主所关注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具体了解驾照销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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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销分程序之未满12分
驾照销分首先要知道销分的时间,销分时间是驾驶人首次取得驾驶证的月份时间,如是2010年6月10日,那么一个周期的记分时间就是2010年6月10至2011年6月10日,到时积分没有超12分,就会重新积分的。不过清零销分时是要去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的,驾驶人不办任何手续是不会自动销分的。拿着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到车管所交清所有罚款,如果是扣分的违法行为,那么打印出罚款单时就销分了。交清全部罚款即可完成销分。
驾照销分程序之记满12分
1.红十字救护培训:参加每周二、四其中一天的红十字救护培训。
2.满分学习培训: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需到驾管所稽查科接受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驾驶人也可到所辖县(市)车管所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县(市)车管所开具《培训证明》。
3.预约考试:在培训结束后由稽查科开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办理满分学习受理业务,同时开具《科目一考试预约凭证》。
4.缴费:驾驶人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到计财处驾管所收费窗口进行相关费用缴纳。
5.科目一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周五上午8:30,驾驶人按照预约时间参加科目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由考试一科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单》和《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考试不合格的当场可以补考一次,若补考仍不合格的需重新预约考试。
6.科目三考试: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还要到业务科预约科目三考试,持《科目三考试预约凭证》、《考试成绩单》和《反馈通知书》按预约考试时间即可参加科目三考试。科目三的考试车型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记载最高准驾车型确定。
7.销分:驾驶人考试合格后凭《考试成绩单》和《反馈通知书》到稽查科进行复核、归档,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驾照销分程序的全部内容了,对于一个周期记分未满12分的驾驶人只需交清罚款即可完成销分,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经过学习培训、考试合格以及缴纳罚款后方能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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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销分程序之未满12分
驾照销分首先要知道销分的时间,销分时间是驾驶人首次取得驾驶证的月份时间,如是2010年6月10日,那么一个周期的记分时间就是2010年6月10至2011年6月10日,到时积分没有超12分,就会重新积分的。不过清零销分时是要去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的,驾驶人不办任何手续是不会自动销分的。拿着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到车管所交清所有罚款,如果是扣分的违法行为,那么打印出罚款单时就销分了。交清全部罚款即可完成销分。
驾照销分程序之记满12分
1.红十字救护培训:参加每周二、四其中一天的红十字救护培训。
2.满分学习培训: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需到驾管所稽查科接受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驾驶人也可到所辖县(市)车管所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县(市)车管所开具《培训证明》。
3.预约考试:在培训结束后由稽查科开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办理满分学习受理业务,同时开具《科目一考试预约凭证》。
4.缴费:驾驶人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到计财处驾管所收费窗口进行相关费用缴纳。
5.科目一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周五上午8:30,驾驶人按照预约时间参加科目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由考试一科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单》和《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考试不合格的当场可以补考一次,若补考仍不合格的需重新预约考试。
6.科目三考试: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还要到业务科预约科目三考试,持《科目三考试预约凭证》、《考试成绩单》和《反馈通知书》按预约考试时间即可参加科目三考试。科目三的考试车型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记载最高准驾车型确定。
7.销分:驾驶人考试合格后凭《考试成绩单》和《反馈通知书》到稽查科进行复核、归档,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驾照销分程序的全部内容了,对于一个周期记分未满12分的驾驶人只需交清罚款即可完成销分,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经过学习培训、考试合格以及缴纳罚款后方能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