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很多消费者都对合众富贵年年年金保险进行了咨询,想必也是有购买的心态,那就相信自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款保险,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参考。
合众富贵年年年金保险介绍
产品特色
定期早投入,呵护到百岁;
多重增额返,富贵享年年;
祝寿加满期,养老随心愿;
年金可月领,灵活供您选;
防癌可组合,保障更全面。
简易投保规定
投保年龄:凡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保障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交费年期:3年、5年、10年
保险责任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合同生效满三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为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的20年内身故,则我们将按保证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主合同终止。
高龄养老津贴
自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高龄养老津贴。
祝寿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合众富贵年年年金保险的优势
随着保监会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实施,保险利率进入市场化新时代。合众人寿紧跟时代步伐,将于10月隆重推出“富贵年年”年金保险.。根据保监发【2013】62号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产品预定利率达到“通知”规定上限,达到4.025%。富贵年年作为一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未来养老金问题的创新型理财产品,成为客户首选的安全盈利,高利率稳健型私人财富管理工具。
据了解,“合众富贵年年”的六个重大优势是:
优势一:预定利率高,真实惠!
保监会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政策实施以来首批上市的新产品,预定利率4.025%,行业领先!收益有保证,能让客户以更优惠的价格,享受更高的保险利益。
优势二:返还快又多,真正高!
合同生效满一年生存即有返还,更有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高龄养老津贴三重返还可领取,真正保证客户享有高收益。
优势三:两次祝寿金,真贴心!
七十岁生存100%基本保额祝寿金、100周岁生存500%基本保额满期金,方便客户财务规划,随心养老。
优势四:保障一百年,真稳健!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客户100周岁,保障期间内预定利率均按4.025%计算;65周岁至84岁为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如在此期间不幸身故,将给付保证20年应领取的养老年金与已领取的养老年金的差额。
优势五:DIY随心取,真灵活!
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高龄养老津贴、祝寿金如不领取将进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按公司确定的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日复利累积生息,累积生存金可随时领取,用于旅游金、医疗金、子女婚嫁金等。养老年金、高龄养老津贴可申请月领,方便又灵活。
优势六:防癌可组合,真全面!
在投保富贵年年年金险时可同时投保富贵年年定期防癌疾病险,组合后费率更优惠、保障更全面,帮助客户轻松应对癌症风险。
慧择提示:合众富贵年年年金保险的六大优势对于消费者还是比较有利的,如果您想要购买年金保险,不妨考虑一下它,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它的知识,您还可以登陆慧择网进行了解。
合众富贵年年年金保险介绍
产品特色
定期早投入,呵护到百岁;
多重增额返,富贵享年年;
祝寿加满期,养老随心愿;
年金可月领,灵活供您选;
防癌可组合,保障更全面。
简易投保规定
投保年龄:凡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保障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交费年期:3年、5年、10年
保险责任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合同生效满三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为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的20年内身故,则我们将按保证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主合同终止。
高龄养老津贴
自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高龄养老津贴。
祝寿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合众富贵年年年金保险的优势
随着保监会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实施,保险利率进入市场化新时代。合众人寿紧跟时代步伐,将于10月隆重推出“富贵年年”年金保险.。根据保监发【2013】62号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产品预定利率达到“通知”规定上限,达到4.025%。富贵年年作为一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未来养老金问题的创新型理财产品,成为客户首选的安全盈利,高利率稳健型私人财富管理工具。
据了解,“合众富贵年年”的六个重大优势是:
优势一:预定利率高,真实惠!
保监会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政策实施以来首批上市的新产品,预定利率4.025%,行业领先!收益有保证,能让客户以更优惠的价格,享受更高的保险利益。
优势二:返还快又多,真正高!
合同生效满一年生存即有返还,更有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高龄养老津贴三重返还可领取,真正保证客户享有高收益。
优势三:两次祝寿金,真贴心!
七十岁生存100%基本保额祝寿金、100周岁生存500%基本保额满期金,方便客户财务规划,随心养老。
优势四:保障一百年,真稳健!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客户100周岁,保障期间内预定利率均按4.025%计算;65周岁至84岁为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如在此期间不幸身故,将给付保证20年应领取的养老年金与已领取的养老年金的差额。
优势五:DIY随心取,真灵活!
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高龄养老津贴、祝寿金如不领取将进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按公司确定的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日复利累积生息,累积生存金可随时领取,用于旅游金、医疗金、子女婚嫁金等。养老年金、高龄养老津贴可申请月领,方便又灵活。
优势六:防癌可组合,真全面!
在投保富贵年年年金险时可同时投保富贵年年定期防癌疾病险,组合后费率更优惠、保障更全面,帮助客户轻松应对癌症风险。
慧择提示:合众富贵年年年金保险的六大优势对于消费者还是比较有利的,如果您想要购买年金保险,不妨考虑一下它,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它的知识,您还可以登陆慧择网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