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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限行时间规定
每天6时至20时,在人民大街以及吉林大路和自由大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均按车牌尾号每月禁行三天,即车牌尾号与当月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在当日的规定时段内不得在人民大街南北向行驶。如每月1日、11日和21日,车牌尾号为“1”的禁行;车牌尾号为“2”的车辆在每月2日、12日和22日禁行,其余依此类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尾号一律按尾号为“4”进行管理,含临时号牌和外埠号牌,31日不做限制)。
长春限行注意事项
1.2015年1月1日以后,每日6时~20时,在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四环路以内区域:西湖大路-超达大路-南四环路-卫星路-世纪广场-世纪大街-南湖大路-洋浦大街-102国道-龙湖大路-北四环路-西四环路-西湖大路合围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延伸:黄标车是指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合格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仍旧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
2.在人民大街以及吉林大路和自由大路这3条限制尾号通行的街路,公交车、出租车及大中型客车,由于属于有公共交通性质车辆,并不受此限行限制。
特种车辆包括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不须经过批准即可通行。
燃气、水务、供电、供热、通讯等单位的维修抢险车,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件后并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慧择提示:限行对长春民众来说已经并不陌生了,五年的限行让长春市民对长春限行时间规定也都已经熟知。长春限行时间主要是在每天6时至20时的城区主干道,进入2015年后,规定四环路以内区域“黄标车”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