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在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较上年增加3亿人次(达76亿人次)的背景下,涉医违法案件同比下降了10.6%,医疗纠纷下降18%,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85%以上,全国5万多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责险。
在2014年,按照保险“新国十条”精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部、财政部、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简称“42号文”)目标:应建立以限额强制保险与自愿补偿保险相结合的医责险制度,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的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的参保率达到90%以上。
显然,2015年是谓医责险实现全覆盖的“落地年”。事实上,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经开办医责险,进入90年代后,部分省市尝试这类保险,但实际效果差强人意,未能大范围推广。就在探索化解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医责险的风险分散机制和第三方调解机制逐渐获得认可。
笔者在海南省采访时获悉,自2011年初启动医责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调赔机制以来,该省三级医疗机构当年参保率就达100%,公立二级医疗机构参保率达92%,提前4年完成了“42号文”要求的医责险参保率任务。究其原因,除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引入专业保险经纪人外,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承保公司、将保险责任范围和赔付机制突破传统医责险局限、精选业务专员组建营销团队等,是海南省提前实现三级公立医院“全覆盖”目标的重要因素。
慧择提示:在2015年实现三级公立医院“全覆盖”,这将会为更多的人提供看病的地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看病难”的问题,而要实现三级公立医院“全覆盖”,还需要多种因素的共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