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OCC (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无船公共承运人又称无船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运输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特点:无船承运人可以与班轮公司订立协议运价(国外称为服务合同Service Contract, S.C.)以从中获得利益,但是承运人不能从班轮公司那里获得佣金。
海上货运代理人:也称远洋货运代理人(ocean freight forwarder)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
特点:除可以从货主那里获得代理服务报酬外,因其为班轮公司提供货载, 所以还应从班轮公司那里获得奖励,即通常说的“佣金”。但是,根据各国的管理规定(如果有的话), 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通常无法与班轮公司签订协议或S.C.
托运人(Shipper):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或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特点:可以与承运人订立协议运价,从而获得比较优惠的运价,但是托运人无法从承运人那获得“佣金”。如果承运人给托运人“佣金”,则将被视为给托运人“回扣”。
总结:无船承运人简言之就是货代,本身没有船,只是依靠与船公司签订的合约,获得低于市场的价格,利用船公司的约价和市场价之间的差额,获取利润。
海上货运代理人,可以是船公司也可以是其下属的销售公司。
托运人,可以是直接发货人,也可以是发货人的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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