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高铁“伤”不起,交通意外保险给您绑好安全带!
其实旅客在坐火车对洗发水、洗衣粉、肥皂和水等的要求不是很高,其实只要不是易燃、易爆物品基本都可以携带上车,但如果你要是坐飞机的话这些液体物品就不允许带了。一般说来,火车上的禁带物品基本是易燃和易爆物品如汽油、打火机、香樵水、火炮等以及危险品。
铁道部不仅规定了旅客携带物品的种类,同时还有对携带物品的标准规定,规定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物品20千克,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则为35千克。 残疾人用车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免费携带品20千克范围内。
旅客所携带的物品要适于放在行李架上或是座位下方,并且不能妨碍到其他旅客的乘坐与通行。旅客免费携带的物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0厘米;杆形物品(像扁担、标杆、塔尺等)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
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在车内或下车站对其超重部分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并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则可按物品价值50%核收运费。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如能在确保安全与卫生的前提下,旅客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不超过20小盒,气体打火机最多不能多于5个。
2.不超过20毫升的去光剂以及指甲油和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香水以及酒精和冷烫液。不超过300毫升的家用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随身佩带的枪支、子弹和手榴弹。
4.初生雏20只。
慧择提示:乘坐火车时应当牢记火车上携带物品标准并能切实做到这项规定,这样做自己既遵纪守法,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的尊重。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有一些旅客视规定于无物,不关注坐火车不能带什么问题而将易燃易爆物品携带上车,极易酿成列车失火事故,所以我们要在遵纪守法的同时为自己投一份交通意外险,给安全加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