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一些老年人心里,房子就是他们的根,因此,让他们将房子抵押了然后去获得养老金,对于他们而言自然是不愿意的。也因此,改变他们的观念很重要。
采访中,笔者了解到,首批客户中的北京黄女士、康先生以及上海的费先生可谓是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忠实粉丝”,从去年看到以房养老试点的就主动联系幸福人寿,并一直密切关注进展,希望能尽快投保。“幸福房来宝获批以来,社会关注度持续提升,通过公司客服电话咨询产品的客户络绎不绝”,幸福人寿副总裁曲和磊介绍说:“首批投保的客户中,既有像上述三位老人一样的无子女老人,也有像武汉朱先生和太太这样有子女的老人。”
在谈及为何会选择这个产品时,费先生表示,自己和太太希望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按月领取一笔养老金,改善老年生活品质,同时有充足的资金在身体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外出旅游散心。
虽然家庭情况不同,但同样积极参与试点的朱先生则是完全在子女的支持下投保的,并且家人都很认同以房养老的理念,即投保以后相当于把房子价值提前变现,老人可以多一份养老金,年轻人也就此可以减轻负担,全家人都能受益。
显然,以房养老不仅有利于改善老年人养老待遇,而且有利于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既可以解决老人养老资金之忧,也能让保险机构收获住房权益,似乎是一种两全其美的制度安排。
慧择提示:对于以房养老,要想老年人去购买它,首先就要让他们从观念上进行改变,尤其是从为子女的角度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