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近日,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那么该通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通知》,这是继农业保险之后,中央财政首次对工业领域实行保费补贴,也是采取保费补贴形式支持的第二大类保险险种。据相关知情人透漏,本次中央财政的补贴初步定为投保合同综合险金额的80%,总补贴额达到15亿元。
通过保险创新补贴装备制造业
当前,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时期,我国制造业迎来赶超的重要机遇窗口期。此次出台《通知》,是在国家层面上对“中国制造”做出质量的承保,鼓励装备制造业的研发营销,也给客户购买注入了强心剂。
据了解,本次保险试点投保主体为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购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用户为保险受益人,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凡在工信部制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中的14个领域360多项装备产品,均纳入本次试点,装备制造企业申报补贴审核、评定不设置行政门槛。申报补贴时间是: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投保的制造企业,于2015年5月1日至5月15日提交申请保费补贴文件;2015年4月30日以后投保的,于每年9月1日至9月15日申请保费补贴。
国内某大型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部负责人告诉媒体人:“此次《通知》出台,实际上是国家以保费的形式补贴企业,无形中为企业的某些产品做了"质量"担保人,以生产方投保、购买方受益的做法则直接增加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保险公司衍生“综合险”新险种
随着试点通知的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共保体也宣布正式成立,财产保险行业领军企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保签单企业联合其他四家保险公司,与装备企业落实相关承保协议。
媒体人据此采访到某主承保签单保险公司,其项目负责人认为:“一般这样政策性的保险项目,保险公司都没有抱着盈利的目的。此次试点的"综合险",其实是质量险和责任险结合衍生出来的定制化保险产品。而一般来说,虽然财险公司都有所谓的质量险,可是为企业的产品质量尤其是重大技术装备的质量买单,风险实在太大,根本没有保险公司原因去"铤而走险",质量险基本无从推进。就算国家补贴80%的保费,承保也还是采取共保体来分担保险公司的风险。不过,这也许能为公司开辟新的业务空间。”
据媒体人了解,现在已经有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购买了该项“综合险”,感兴趣的企业可以在保监会网站公布的共保体保险公司名单中找到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一般来说,可以在当地的人保、太保、平安这三家主承保公司任选一家进行投保,也就是说,企业如果选择当地的平安财险投保,保费会根据既定的条款分到共保体的各个保险公司,而赔付金额则是由平安财险承担40%,人保、太保共承担30%,其他四家保险公司承担剩余的30%。“其实对接企业和用户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其他的费用分摊过程则由保险公司之间自己负责统筹核算。”
企业声音:一旦出现产品退换问题保费补贴能减少企业损失
“其实很多制造业比较发达的地区是有相关的财政政策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进行研发补贴的,但像这次这样全国性的系统性补贴措施还是第一次。”广东某工程机械制造企业营销部人员告诉媒体人,“一般来说,我们一台66米的混凝土泵车的市场价是500万元,客户在购买我们这台泵车时,自己会针对人身财产购买商业保险。而针对质量问题则直接依靠的是厂家的质保条约。在保质期内出现问题,需要进行维修或者退换。我们虽然花很大成本成立了专门的营销服务部,培养专门的服务工程师对设备进行维护,但一旦出现退换问题,直接损失也十分巨大。之前,并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对此进行承保,这次《通知》发布,确实能解决很多实际问题。”
不过,关于具体投保的事宜,各企业也纷纷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举行宣贯活动,“至少让我们以及客户知道各种具体的实操流程,感受到制度带来的真正好处”。
据媒体人了解,广东省保监局从2012年以来,已经针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专项工作,组织行业进行广泛交流。广东省保监局规划:“下一步,我们会出台保险业的相关工作方案,推动保险机构与装备制造企业进行工作对接,并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试点中的相关问题。当然,加强与试点保险公司沟通也是必不可少的,密切跟踪市场运行情况,收集风险数据,不断总结运作经验,可以为后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保险补偿机制提供参考依据。最后,我们会与广东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出台相关落地政策,深入推进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
慧择提示:近日,三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对工业领域实行保费补贴,总补贴额达到15亿元。《通知》规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保险公司综合险,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