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保险代理人声称保险公司正在开展优惠活动,劝说消费者退掉已投保的保险产品,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他们通常隐瞒新投保保险产品的保费缴纳方式(期缴或趸缴),承诺新投保保险产品具有高收益,以此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后再投保。同时,保监会还发现存在保险代理人代替客户签名及抄写投保人须知等情况,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给保险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损害了保险行业形象。
对此,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要明确保单缴费方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期缴或者趸缴。趸缴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期缴是按年分期缴纳保费,如果发生退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现金价值进行退保,期缴保单在缴纳保费前几年,保单现金价值比趸缴低,退保后投保人要承担较大损失。
慧择提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投保者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要轻信保险代理人口头承诺。另外,退保再投保时要认真比较两种保险产品,以确保自己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