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据了解,去年保险有效投诉案件达到27902件,分红险投诉占比为28.30%。
分红险成投诉“重灾区”收益不及银行定期
本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但最终却被“忽悠”购买了一款保险;买了承诺高收益的分红险,可是到期分红甚至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理财产品忽悠人一度成为投资者投诉的焦点。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27902件,同比上升30.62%。其中,财产险公司的投诉12707件,占有效投 诉总 量的45.54%;人身险公司的投诉15111件,占有效投诉总量的54.16%。从险种来看,分红险成“重灾区”,占比28.30%。
市民赵女士投诉称,在外地乡下的老人去银行存款,结果购买了银行推荐的一个1年期保险存款。“购买时故意不介绍清楚,单纯的强调收益如何,买时很方便,但要退单时就需要签各种字,退为啥子那么麻烦?”市民陈先生也投诉称,2013年就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分红型保险,当时就是看中销售员介绍的收益这一块,但最终到手的分红却比同期银行存款还低,“离当初承诺的持有保单10年后,收益将翻倍更是相去甚远。”
业内人士表示,投资型保险收益预测一般分高中低三档,而部分营销员为了增强保险产品的影响力,在介绍产品时故意隐瞒中低档收益,只向消费者介绍高档收益,甚至介绍的收益比预定的高档收益还要高。也有部分营销员向消费者口头承诺收益。根据监管规定,目前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凡是收益超过2.5%的部分都是不确定的,营销员和保险公司不允许对不确定的利益部分作出任何形式的口头或书面承诺。
车险投诉居高不下理赔被“刁难”
车险是天府早报维权热线接到与金融相关的最多投诉。
车主江先生反映,他是某财险公司多年的老客户,之前从未出过险,2014年他遭遇了一起事故,报案后保险公司认为不在理赔范围,而江先生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最后,江先生只得认输,转保到其他公司。业内人士表示,车险合同本身十分复杂,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争议也有可能是险企在销售时告知消费者“这也能赔”“那也能赔”,而实际出险后的情形却相反,并且拿合同说事。“因此,提醒投保人在选择购买产品时,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并且做到货比三家。保险公司提升服务不只是在售后环节,而应从销售源头入手。”
另一个车主胡先生则投诉称,他去年驾车与另一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对方全责。肇事司机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后,保险公司要求陈先生到其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同时该修理厂要求开盖之后才能定损,且开盖之后就必须在这家修理厂进行维修,而胡先生受损车辆为刚买几个月的新车,他希望到4S店进行定损与维修。
业内人士指出,确实有部分保险公司与汽车维修厂私下达成协议,将某家汽修厂确定为其指定维修机构或指定定损机构,从而在车辆损失查勘和维修过程中做手脚,虚报维修费用,从中套利,进而在车主第二年投保时增加保费。
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财险投诉中,车险占比仍然居高不下。与车险有关的投诉占财险类总投诉量的39.23%,其中商业车险为21.05%。
慧择提示:2014年保险消费者权益有效投诉案件同比上升30.62%,分红险成投诉“重灾区”,收益不及银行定期。此外,车险理赔被“刁难”,投诉率居高不下。
分红险成投诉“重灾区”收益不及银行定期
本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但最终却被“忽悠”购买了一款保险;买了承诺高收益的分红险,可是到期分红甚至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理财产品忽悠人一度成为投资者投诉的焦点。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27902件,同比上升30.62%。其中,财产险公司的投诉12707件,占有效投 诉总 量的45.54%;人身险公司的投诉15111件,占有效投诉总量的54.16%。从险种来看,分红险成“重灾区”,占比28.30%。
市民赵女士投诉称,在外地乡下的老人去银行存款,结果购买了银行推荐的一个1年期保险存款。“购买时故意不介绍清楚,单纯的强调收益如何,买时很方便,但要退单时就需要签各种字,退为啥子那么麻烦?”市民陈先生也投诉称,2013年就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分红型保险,当时就是看中销售员介绍的收益这一块,但最终到手的分红却比同期银行存款还低,“离当初承诺的持有保单10年后,收益将翻倍更是相去甚远。”
业内人士表示,投资型保险收益预测一般分高中低三档,而部分营销员为了增强保险产品的影响力,在介绍产品时故意隐瞒中低档收益,只向消费者介绍高档收益,甚至介绍的收益比预定的高档收益还要高。也有部分营销员向消费者口头承诺收益。根据监管规定,目前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凡是收益超过2.5%的部分都是不确定的,营销员和保险公司不允许对不确定的利益部分作出任何形式的口头或书面承诺。
车险投诉居高不下理赔被“刁难”
车险是天府早报维权热线接到与金融相关的最多投诉。
车主江先生反映,他是某财险公司多年的老客户,之前从未出过险,2014年他遭遇了一起事故,报案后保险公司认为不在理赔范围,而江先生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最后,江先生只得认输,转保到其他公司。业内人士表示,车险合同本身十分复杂,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争议也有可能是险企在销售时告知消费者“这也能赔”“那也能赔”,而实际出险后的情形却相反,并且拿合同说事。“因此,提醒投保人在选择购买产品时,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并且做到货比三家。保险公司提升服务不只是在售后环节,而应从销售源头入手。”
另一个车主胡先生则投诉称,他去年驾车与另一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对方全责。肇事司机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后,保险公司要求陈先生到其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同时该修理厂要求开盖之后才能定损,且开盖之后就必须在这家修理厂进行维修,而胡先生受损车辆为刚买几个月的新车,他希望到4S店进行定损与维修。
业内人士指出,确实有部分保险公司与汽车维修厂私下达成协议,将某家汽修厂确定为其指定维修机构或指定定损机构,从而在车辆损失查勘和维修过程中做手脚,虚报维修费用,从中套利,进而在车主第二年投保时增加保费。
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财险投诉中,车险占比仍然居高不下。与车险有关的投诉占财险类总投诉量的39.23%,其中商业车险为21.05%。
慧择提示:2014年保险消费者权益有效投诉案件同比上升30.62%,分红险成投诉“重灾区”,收益不及银行定期。此外,车险理赔被“刁难”,投诉率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