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媒体人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市人社局和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认定机构和治疗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并公布了被评定为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认定机构、治疗机构及定点医生名单。
据悉,日前,市人社局发出通知,明确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员,因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发生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品费用,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75%,最高限额每人每年6万元。根据本次市人社局公布的名单,成都市包括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在内的32家医院被确定为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认定和治疗机构。
慧择提示:近日,成都市医保机构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75%,最高金额为6万元。这一举将有助于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的看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