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该缴纳综合保险。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这三项保险待遇。
从2005年4月1日起,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享受到新的综合保险待遇——日常药费补贴待遇,并同时领到一张“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单位每为参保人缴纳一个月的综合保险费,他就能获得每月20元的日常药费补贴待遇,该资金注入“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中,可以累计使用,但不能提取现金。
综合保险卡补办如何进行?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不仅仅是一张简单的“身份证”,它集消费和管理两大功能于一体,既相当于一张购药“信用卡”,又相当于一张维权“通行证”。如“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不慎遗失,您可以立即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同时您应当通过您的单位申请补办“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
有了“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您可以到本市可以使用银联POS机的药房购买药品。全市设有“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标志的药房均可以使用本卡消费。
慧择提示:在办理综合保险卡补办手续时,参保人需要及时办理电话挂失,通过用人单位申请补办。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参保人最好到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