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人从省人社厅获悉,四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60元(含四川省自行调整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就在省人社厅与财政厅下发的相关通知中,要求2月10日前将提高和补发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这意味着,全省3013.9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中,1130.9万名退休人员将受益。
此外,四川省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待方案正在拟定中,按照国家规定将提高10%。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级平台也正在调试,预计3月底前投入使用,届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办理将从现有的一个月缩短至几分钟。
慧择提示:四川省政府近日发布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在2月10日前将提高和补发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为1130.9万名退休人员带来良好的生活保障。另外,四川省将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