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初,国务院批准原则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并将试点范围圈定为工行、建行、交行和北京银行以来,截至目前,加上2005年中行全资投资中银保险,已有中行、交行、北京银行、建行、工行、农行、招商银行等7家银行相继投资控股保险公司。
银行系险企凭借股东银行的资金、渠道、品牌和客户资源等方面优势,资本实力得到显着增强,机构铺设实现快速推进,保费收入呈现大幅增长。从保监会披露的2014年度数据来看,在71家人身险公司中,建信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和农银人寿已经名列“原保险保费收入”排行榜前20名,成功实现突围。
未来,在“渠道为王”的时代背景下,他们仍将阔别前行。银行系险企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将浅层次代理协议合作提升为深层次股权合作,另一方面对提高我国保险市场整体规模、加快保险行业健康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疑会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中一道亮丽风景线。
但是也应清楚看到,目前银行系险企的发展,还存在着制约其加快发展步伐的诸多问题。银行系险企在翻牌前多为中小型保险公司,大银行介入后发展诉求几何倍数提升,“大马拉小车”特征明显。当前银行系险企更多是“依赖”股东银行在发展,离“依托”股东银行践行集团综合金融战略还存在一定距离。
银行系险企在资金、渠道、品牌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的天然优势,仅仅是“潜在”优势,发挥好这些优势,可以将其变为实实在在的保费收入。由于自身客户基础薄弱、直销力量不强,而且较难和其他银行开展合作(除了一些地方性和农信社等),如果这些优势不能较好发挥,可能成为“束缚”,成为其发展“劣势”,造成渠道单一。除此之外,还存在销售网络需健全、产品体系需丰富、IT系统需优化、风险管理需提升、员工技能需提高等问题。
面对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未来,银行系险企需要在以下7个方面做好功课。
1.充分融入股东,实现业务联动
作为股东银行集团的一员,银行系险企是在践行集团发展战略,集团联动是其取得较好发展的重要保证。除了行政命令措施外,实现各层级分支单位有效联动的必要基础是互相文化相同,互相了解彼此业务,在业务合作中能寻找“共赢点”。
2.加快产品开发,培育“拳头”产品
其一,银行系险企需要根据股东银行客户的需要,联合共同研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或者与特定银行产品、业务形成优势互补;其二,新国十条提出,要让“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要在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方面做足文章。
3.创新销售模式,培养核心竞争能力
目前都在倡导“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理念,在正确理解消费者保险需求的基础上为其提供适合的产品。银行系险企可以通过银行的客户经理进行顾问式销售,通过加强对银行个人理财队伍、对公客户经理的持续系统的展业培训支持和业务管理,充分利用银行的个人理财中心、贵宾理财室和私人银行等渠道销售保险产品。
4.强化客户服务,注重积累客户
银行系险企有必要加强客户回访,提高理赔服务品质,丰富增值服务项目,让客户感受到保险实实在在的好处,通过优质客户服务来进行二次开发和提高续保业务,积累一批属于自己的忠诚客户。
5.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收益水平
努力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不仅可以增加公司利润,还可以使公司储蓄性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便于股东银行代理销售。据了解,已经有包括建信人寿、工银安盛、交银康联等多家银行系险企申请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6.加强风险管控,切实依法合规经营
银行系险企的成功经营,对进一步推进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另外,作为股东银行集团的子公司,其行为势必会影响集团的形象,因此更要强化风险管控,严格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银保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7.加强人才培养,满足快速发展需求
银行系险企的特性决定其工作人员不仅需要了解保险,还需要了解银行知识与实务,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内部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与股东银行的交流通道,做好人才梯队建设,满足未来快速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未来银行系险企将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因此银行系险企需做好七方面的工作。此外,加快产品开发和强化客户服务可助力银行系险企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