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增资,右手转让。近日,媒体人在交银康联人寿股东澳洲联邦银行处了解到,其拟将子公司澳洲康联集团手中37.5%的交银康联股份,转让给日本三井住友,对于同时进展中的交银康联人寿增资事项,澳洲联邦银行表示,三井住友将在增资完成后,偿还其增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季度,交银康联通过股东交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保费占其规模保费比高达99%,这一现象并非个例,10家银行系险企中,通过股东银行销售保费占规模保费比超过6成还有建信人寿、招商信诺等4家险企。专家指出,部分银行系险企过度依赖银保渠道,缺乏开拓动力。
交银康联“要事缠身”:一手忙增资,一手忙股东变更
5月23日,交银康联人寿发布公告,称拟增资30亿元,其股东交通银行与澳大利亚康联集团按照各自的股本比例62.5%、37.5%分别向交银康联增资18.75亿、11.25亿元。增资后交银康联注册资本将达到51亿元。
同时,澳大利亚康联集团股东澳大利亚联邦银行表示,拟将手中交银康联37.5%股权全部转让给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
澳大利亚康联集团为何一边对交银康联进行增资,一边选择转让交银康联股权?对此,澳洲康联集团转让交银康联股权早有规划,去年9月,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宣布,将其在澳洲及新西兰的人寿保险业务销售给友邦保险的同时,拟在2018年出手交银康联股权。
对于此次增资,是基于交银康联的发展需要与满足偿付能力要求,在与三井住友完成交易后,三井住友将把增资金额偿还给澳大利亚康联集团。
那么交银康联目前表现如何?在偿付能力方面,据交银康联今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今年1季度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88.76%,较上季度末增长13.85个百分点。从去年全年数据来看,2017年末交银康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较2016年末减少97个百分点,对此交银康联解释称,主要由业务快速增长,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相应上升所致。
盈利方面,2017年,交银康联实现2.56亿元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25.31%,今年1季度交银康联实现9129.24万元净利润。保费收入方面,2017年,交银康联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31.31亿元,较2016年同比增长35.32%,而今年以来,交银康联1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实现35.69亿元,较去年同期缩水56.84%。
依赖严重:交银康联、建信人寿1季保费近100%来自股东代销
值得关注的是,交银康联的保费收入存在严重依赖银保渠道的现象。根据监管数据,今年1季度,交银康联规模保费约为69.31亿元,同时其1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显示,交银康联通过交通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保费达到68.85亿元,占规模保费比高达99.34%。这并非偶然现象,2017年,交银康联规模保费实现178.52亿元,通过交通银行代理销售保险获得的保费为177.17亿元,占比同样高达99%以上。
无独有偶,依赖银保渠道已经成为银行系险企的“通病”。根据今年1季度各险企通过股东代销保险保费来看,建信人寿通过股东建设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保费达到293.16亿元,占规模保费比约为100%,对于银保渠道依赖严重。
与此同时,1季度,工银安盛通过工商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保费达到98.48亿元,占其今年规模保费比达到89.65%,接近9成;紧随其后的是招商信诺人寿,招商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保费在今年1季度实现34.45亿元,占规模保费比达到76.75%,超过7成。同样通过股东代理销售保险保费占规模保费比超过5成的,还有中银三星与农银人寿,占比分别达到65.88%、54.24%。
此外,除未披露通过股东代销保险保费数目的中荷人寿与中邮人寿外,其他银行系险企中,通过股东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收入占比相对较小的,分别为建信财险、光大永明人寿,占比分别为21.09%、13.57%。
值得关注的是,各家险企向银行股东或关联方支付的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不尽相同。例如,从已披露的数据来看,建信人寿今年1季度支付给建设银行的手续费为6.79亿元;中邮人寿支付给股东关联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手续费达5.27亿;而中荷人寿向股东北京银行交付的渠道手续费则相对较少,为833万元。
对于上述险企交付给母行的手续费,经济学家宋清辉分析称,“手续费制定基于市场化原则,应公平合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同时指出,“股东银行收取的渠道手续费应该不会高于市场价”。
事实上,银行股东及关联方不仅能够为险企子公司打通银保渠道,同时能够依托于自身的员工数量优势,以为员工提供福利的方式增加保险子公司的保费收入,使其大量的员工成为险企子公司的潜在用户。
从行业角度来看,今年1季度,10家银行系险企的银行股东均通过其子公司投保团险,投保金额共计超过5.12亿元。
举例来说,其中交易金额最多是的建信人寿,其股东建设银行今年前3月在建信人寿投保团体保险2.04亿元,建设银行与建信财险在1季度实现保险业务5421.15万元,占建信财险1季度原保险保费的27.3%;今年前三月,农银人寿为农业银行及其下属机构提供员工福利保障保险,交易金额合计8839.15万元。
工银安盛在公告中注明,今年1季度,为32家关联股东公司及机构,提供团体员工福利保障保险,交易金额共5982.72万元,据蓝鲸财经粗略计算,其中,工商银行及下属各级机构购买的团体保险约为5880万元,占比约为98%。
专家:银行系险企应多渠道发展业务,谨防“坐吃山空”
对此,郭振华指出,“银行系险企成立之初,就打算利用母公司的银行的渠道,上述现象很正常。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渠道的特点,是对于长期保险的销售较为欠缺,险企需要克服这一缺陷”。
同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向蓝鲸财经分析称,“基于银行是股东的特点,银行系险企在一定程度上面对的并不是完全的市场竞争,这导致其能力提升、创新均会收到抑制。在此前提下,部分银行系险企已经开始考虑或逐步推进个险、团险队伍”。
“另一方面,银保渠道自身也在进行转型,销售产品期限开始‘变长’”,朱俊生补充到,“目前银保渠道产品已经开始逐步从趸交转到期交、从理财转向保障性更强的险种去发展。但值得关注的是,银保渠道转型后或将面临新的局限性,比如保障性更强、更复杂的险种,是否适宜通过银保渠道销售”。
在此背景下,朱俊生建议称,银行系险企应该从转型的角度去发展其他渠道,让未来业务发展呈现多渠道特点,使业务发展有更强的稳定性。
“银保渠道的确能够推动银行系险企快速扩大规模,但严重依赖银保渠道的经营方式,正在暴露出退保率较高的‘短板’”,宋清辉提醒道,“这种现象说明银行系险企缺乏开拓动力,长此下去,或早晚有一天会‘坐吃山空’,给企业带来潜在风险”。
整体来看,自带渠道优势的银行系险企不但能够借力股东及关联方拓展业务渠道,其股东自身同样能够为险企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费支持。但不可忽视的是,银行系保险整体存在对于股东资源的依赖现象,其中部分险企的保费收入对银保渠道依赖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