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从丹东社保局获悉,去年,丹东市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0元,所需费用全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不需额外缴费。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截至目前,丹东全地区享受居民大病保险400多人次,保险累计支付200多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丹东市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看病医疗,全面启动大病保险方案。据悉,当地居民不需要额外缴纳大病保险费用,目前该市的大病保险已经惠及4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