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邀请函:
给中国公司的邀请涵,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正式英文或希 腊文邀请信原件,邀请信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邀请信。
2、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给以色列使馆领事处的英文或希腊文信函:
该信函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该信函内容应包括:
①.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签证申请人的关系;
②.以色列邀请方签证申请人的姓名, 护照号码,所在公司的名称及职务;
③.以色列邀请方邀请签证申请人到以色列访问的目的以及停留的时间;如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 以访问期间的费用,请同时注明.
④.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签证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
3、英文担保信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正式英文担保信。担保信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担保信。担保信内容应包括:
①.证明签证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
②.证明签证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
③.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
④.担保签证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如系企业,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将在签证申请材料审核后退回签证申请人。
5、用英文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格二份。
6、签证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7、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
8、签证申请人的名片一张。
二、费用:签证申请费人民币1800,拒签费:1300元。
三、签证申请所需时间:使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四至十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予签证申请人签证是否获签或另需补充其他材料的答复。 使馆位于北京,资料来回快递时间预计为3-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