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于报销支付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至对方单位账户;如个人先行支付,则必须使用银行卡支付,持卡人应是本公司员工,报销时应同时提供发票、经签字的POS机签购单复印件,POS机签购单显示的商户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应当相符。二是如遇2000元以上(含2000元)5000元以下无法刷卡的个人支付,报销人应提供纸质说明作为报销凭证附件,写明无法刷卡的原因,并经报销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对于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个人支付,则必须对公转账或使用银行卡,不允许使用现金支付。三是对同一报销事项分开多张连号或近似号发票、分开同一销售商多张近似金额,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的,参照上述一、二执行。四是对于报销支付额在2000元以下的,允许使用现金支付。五是如果遗失POS机签购单或网银支付没有签购单的,可提供标有对应支付金额记录的银行账单复印件或网银流水打印件替代。六是各报销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操作,提供合法合规、真实完整的原始凭据。全辖各中心支公司财务部按要求严格审核相关凭证,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慧择提示:近期,太平洋寿险河北分公司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六条费用报销支付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费用真实性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严格费用报销流程,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