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保险互助社是一家以农民互助互济、共同抵御风险为目的的农村保险机构,并且首创了农民参与互助社经营管理的新型模式。据报道,近日,保监会同意在浙江省瑞安市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
1月8日,保监会网站发布通知,同意在浙江省瑞安市马屿镇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根据批复,互助社可以经营农产品保险、农产品货运保险和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三个险种,同时可以通过银行存款和国债业务进行投资。
据了解,农村保险互助社是一家以互助共济、共同抵御风险为目的的特殊保险组织,农民通过缴纳保费即可成为互助社社员。其主要特点是农民自己出资、自主管理、自我服务。
2011年9月,我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正式设立。去年7月,原有村级互助社试点模式被提升至镇一级,试点区域从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扩展到慈溪市龙山镇金岙村等8个村,同时在龙山镇专门设立了镇级农村保险互助联社。截至2014年7月,互助社共承保6000余件保单,累计保费收入45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保监会同意在浙江省瑞安市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对此,专业人士表示,互助社的建立将有助于突破农村保险的现有模式,对构建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当前农村保险的综合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