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垄断行为是各国共同打击的重点问题。美国高通公司涉嫌垄断遭举报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今高通反垄断案终于进入结案倒计时。
多次沟通高通反垄断案处罚细节
“在反垄断强力执法下,凡是触及反垄断的企业,不论是外资巨头,还是国内企业都未能幸免。”2014年12月30日,北京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魏士廪律师表示,加大反垄断执法,是中国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关键一步,意义深刻。“我估计有可能给高通发事先告知书了。”2014年12月31日,上述匿名律师强调,但这只是猜测。“如果高通没在法定时限内提请申辩和听证,发改委会在发完告知书后很快发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从沟通的情况看,高通提听证的可能性比较小,几乎所有争议的问题都沟通了很多次。”该律师说。据了解,发改委对高通处罚决定包括三部分,除了巨额罚款、专利费调整,还包括取消“反授权协议”。此间,发改委与高通争执的最大问题莫过于两个:一是不合理的收费模式,另一个是没收违法所得。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近日公开表示:“加大反垄断执法等市场监管力度,是中国政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方式迈出的重要一步。”他在阐述2015年的工作重点时称,下一步将向破除行政性垄断转移,今后无论是多么大的公司,如果违反了反垄断法,就应当受到处罚。发改委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会告知陈述申辩的权利、要求听证的权利,并不像外界传说不让律师参与。“在前不久的一次沟通会上,当时参会的律师就有五六位。”上述律师说。
2014年10月24日、12月5日,高通公司总裁Derek Aberle率团队第六次、第七次到发改委交换意见,但未公布具体细节。
还注意到,针对不允许律师出席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质疑,发改委不止一次做过解释。比如,许昆林在2014年9月11日国务院反垄断吹风会上就针对美国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一案表示:发改委及高通公司累计谈了7场,高通公司律师从头到尾都在现场。
“高通是希望不罚,发改委坚持必罚,后来高通感觉不罚已经不可能了,只好就如何进行处罚交换意见。”接近发改委的一位知情者透露,除公开沟通外,还有十多次未公开的内部沟通会。
只参加了一次高通案的一位北京律师说,发改委价监局与其他部门不同的是,有着发改委做事的硬朗风格,同时也非常坚持法律原则和基本事实。“高通案着实展现了发改委的正面形象,面对高通巨大的公关策略没有让步,坚持依照中国《反垄断法》规定严格处罚。”该律师说,“两方的多次见面都是在沟通处罚比例、相关市场、处罚中是否设计高通不合理的收费模式、是否没收违法所得等问题。”
改变收费模式
言及高通12亿美元的罚金时,魏士廪说,他当时参会时并没有明确高通罚款的金额,在罚款金额一栏留下空白,最后“意见稿”被发改委收回。
那么,12亿美元罚金从何而来?魏士廪解释说,罚款金额是执法部门自由裁量的惩罚措施。按照《反垄断法》规定,自由裁量的范围占商家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以上、10%以下,而高通2013年在中国有超过120亿美元的收入,罚款12亿美元并不超限。
另一争议的焦点是取消“反授权协议”。根据这项协议,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公司,必须将所持专利授权给高通,且不得以此专利向高通的任何客户征收专利费,而高通超过总利润一半以上便来自于此。
因此,“直击专利收费模式的调整才是要害。”魏士廪说,高通迟早会同意改变在中国市场收取专利费的模式,毕竟这是它增长最快的市场,只是如何让步的问题。
新的问题是,高通惯于反授权协议的商业模式,不仅在中国市场受到挑战,在其他国家也遭遇类似事件,如近期美、欧再次展开对高通的调查。“这会引发更多国家的监管机构施加压力。”魏士廪说。
2014年,发改委集中扣响了反垄断扳机,液晶面板、白酒、奶粉等行业“中枪”,还有一批知名汽车巨头(如奔驰、奥迪等)成为反垄断调查对象,引发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车企、经销商、零部件企业甚至保险商都未能逃脱。”汽车业独立撰稿人钟师在接受笔者采访时称。截至2014年9月,就反垄断而言,发改委查处的企业共计335家,外资33家。事实上,中国的反垄断真正开战也就在近两三年。开始时,除商务部“被动”审查了大量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发改委并未大规模开展反垄断调查,直到2013年查处茅台、五粮液等案,发改委才开始发力。“未来反垄断最难啃的骨头不是外企,而是垄断央企。”一位央企中层说。
破除行政性垄断
过去,中国在反垄断领域的进展相当缓慢。“即便是现在,大部分反垄断集中在一些企业巨头身上,而真正针对行政垄断的执法不多。”魏士廪直言。
下一步,如何真正做到铲除垄断利益链条上的每个毒瘤,才是反垄断的关键。“中国经济当下存在的许多问题,或多或少与过度行政干预相关。”山西省经济转型与企业发展研究会书记朱启远说。
“除更严格执法外,还应当放开所有竞争性领域,为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朱启远表示,执法部门需尽快加速各种形式的行政反垄断,破除行政垄断。
最近,执法部门有关负责人多次表示,2015年的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转移至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许昆林近日表示,当前中国将加强包括反垄断执法在内的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开展反垄断工作,无论其投资来源地或股权结构,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也有受访专家认为,无处不在的行政垄断,如何有效监管这些权力巨头,才是反垄断最大的意义所在。魏士廪称,中国其他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也在于长期的行政垄断,如公司上市诡异多变、股票市场的跌宕起伏等,这些无不是行政垄断所致。
如今,发改委重拳反垄断,除提高消费者福利和经济效率之外,还有其他目的,比如“宏观调控”。“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反垄断法》称。
往深一层说,加强反垄断执法与中国当前正在经历的经济管理模式深刻变革不无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中就包括“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等。
“希望执法机关能够独立地来做判断,不瞻前顾后。”著名反垄断专业律师吴鹏称。而此次对高通的调查,对中国芯片厂商而言是一场足以影响命运的博弈,但对于高通而言罚金并不会对其“伤筋动骨”,但其专利收取模式的调整则是直击要害。
慧择提示:目前,经过多次沟通处罚细节后,高通反垄断案的处罚已经形成初步意见。高通反垄断案终于进入结案倒计时,元旦过后有望对外公布结果。
多次沟通高通反垄断案处罚细节
“在反垄断强力执法下,凡是触及反垄断的企业,不论是外资巨头,还是国内企业都未能幸免。”2014年12月30日,北京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魏士廪律师表示,加大反垄断执法,是中国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关键一步,意义深刻。“我估计有可能给高通发事先告知书了。”2014年12月31日,上述匿名律师强调,但这只是猜测。“如果高通没在法定时限内提请申辩和听证,发改委会在发完告知书后很快发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从沟通的情况看,高通提听证的可能性比较小,几乎所有争议的问题都沟通了很多次。”该律师说。据了解,发改委对高通处罚决定包括三部分,除了巨额罚款、专利费调整,还包括取消“反授权协议”。此间,发改委与高通争执的最大问题莫过于两个:一是不合理的收费模式,另一个是没收违法所得。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近日公开表示:“加大反垄断执法等市场监管力度,是中国政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方式迈出的重要一步。”他在阐述2015年的工作重点时称,下一步将向破除行政性垄断转移,今后无论是多么大的公司,如果违反了反垄断法,就应当受到处罚。发改委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会告知陈述申辩的权利、要求听证的权利,并不像外界传说不让律师参与。“在前不久的一次沟通会上,当时参会的律师就有五六位。”上述律师说。
2014年10月24日、12月5日,高通公司总裁Derek Aberle率团队第六次、第七次到发改委交换意见,但未公布具体细节。
还注意到,针对不允许律师出席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质疑,发改委不止一次做过解释。比如,许昆林在2014年9月11日国务院反垄断吹风会上就针对美国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一案表示:发改委及高通公司累计谈了7场,高通公司律师从头到尾都在现场。
“高通是希望不罚,发改委坚持必罚,后来高通感觉不罚已经不可能了,只好就如何进行处罚交换意见。”接近发改委的一位知情者透露,除公开沟通外,还有十多次未公开的内部沟通会。
只参加了一次高通案的一位北京律师说,发改委价监局与其他部门不同的是,有着发改委做事的硬朗风格,同时也非常坚持法律原则和基本事实。“高通案着实展现了发改委的正面形象,面对高通巨大的公关策略没有让步,坚持依照中国《反垄断法》规定严格处罚。”该律师说,“两方的多次见面都是在沟通处罚比例、相关市场、处罚中是否设计高通不合理的收费模式、是否没收违法所得等问题。”
改变收费模式
言及高通12亿美元的罚金时,魏士廪说,他当时参会时并没有明确高通罚款的金额,在罚款金额一栏留下空白,最后“意见稿”被发改委收回。
那么,12亿美元罚金从何而来?魏士廪解释说,罚款金额是执法部门自由裁量的惩罚措施。按照《反垄断法》规定,自由裁量的范围占商家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以上、10%以下,而高通2013年在中国有超过120亿美元的收入,罚款12亿美元并不超限。
另一争议的焦点是取消“反授权协议”。根据这项协议,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公司,必须将所持专利授权给高通,且不得以此专利向高通的任何客户征收专利费,而高通超过总利润一半以上便来自于此。
因此,“直击专利收费模式的调整才是要害。”魏士廪说,高通迟早会同意改变在中国市场收取专利费的模式,毕竟这是它增长最快的市场,只是如何让步的问题。
新的问题是,高通惯于反授权协议的商业模式,不仅在中国市场受到挑战,在其他国家也遭遇类似事件,如近期美、欧再次展开对高通的调查。“这会引发更多国家的监管机构施加压力。”魏士廪说。
2014年,发改委集中扣响了反垄断扳机,液晶面板、白酒、奶粉等行业“中枪”,还有一批知名汽车巨头(如奔驰、奥迪等)成为反垄断调查对象,引发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车企、经销商、零部件企业甚至保险商都未能逃脱。”汽车业独立撰稿人钟师在接受笔者采访时称。截至2014年9月,就反垄断而言,发改委查处的企业共计335家,外资33家。事实上,中国的反垄断真正开战也就在近两三年。开始时,除商务部“被动”审查了大量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发改委并未大规模开展反垄断调查,直到2013年查处茅台、五粮液等案,发改委才开始发力。“未来反垄断最难啃的骨头不是外企,而是垄断央企。”一位央企中层说。
破除行政性垄断
过去,中国在反垄断领域的进展相当缓慢。“即便是现在,大部分反垄断集中在一些企业巨头身上,而真正针对行政垄断的执法不多。”魏士廪直言。
下一步,如何真正做到铲除垄断利益链条上的每个毒瘤,才是反垄断的关键。“中国经济当下存在的许多问题,或多或少与过度行政干预相关。”山西省经济转型与企业发展研究会书记朱启远说。
“除更严格执法外,还应当放开所有竞争性领域,为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朱启远表示,执法部门需尽快加速各种形式的行政反垄断,破除行政垄断。
最近,执法部门有关负责人多次表示,2015年的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转移至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许昆林近日表示,当前中国将加强包括反垄断执法在内的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开展反垄断工作,无论其投资来源地或股权结构,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也有受访专家认为,无处不在的行政垄断,如何有效监管这些权力巨头,才是反垄断最大的意义所在。魏士廪称,中国其他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也在于长期的行政垄断,如公司上市诡异多变、股票市场的跌宕起伏等,这些无不是行政垄断所致。
如今,发改委重拳反垄断,除提高消费者福利和经济效率之外,还有其他目的,比如“宏观调控”。“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反垄断法》称。
往深一层说,加强反垄断执法与中国当前正在经历的经济管理模式深刻变革不无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中就包括“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等。
“希望执法机关能够独立地来做判断,不瞻前顾后。”著名反垄断专业律师吴鹏称。而此次对高通的调查,对中国芯片厂商而言是一场足以影响命运的博弈,但对于高通而言罚金并不会对其“伤筋动骨”,但其专利收取模式的调整则是直击要害。
慧择提示:目前,经过多次沟通处罚细节后,高通反垄断案的处罚已经形成初步意见。高通反垄断案终于进入结案倒计时,元旦过后有望对外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