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直接执行政府控制外国人进入斐济的移民事宜。访问签证一般由斐济的海外使馆处理或委托亲友或旅行社办理。当访问者来到斐济后,任何签证或许可的延期都须由移民局批准。
(一)签证种类
1、一次性旅游访问签证。一般根据申请人实际需要(14天一一4个月)核发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入境签证。中国公民的旅游签证一般只许停留14天,但可在境内申请延期并可在停留期间转申办其他居留许可。
2、一次性商务签证。入境后停留期7至14天。
3、一年多次往返商务访问签证。入境停留期14天,有效期一年。
4、临时过境签证。入境停留2至7天,一般按机票预定的续程离境航班的日程予以签发。
(二)居留许可种类
1、临时性商务考察许可。为持短期商务签证者入境后因商务需要延长停留期设置。可允许多次出入境、居留和经商,有效期半年。
2、投资工作居留许可。系为外国人投资斐济达一定额度以上资金(20万斐元)时签发的,最长达7年。允许在住满5年后依法申请入籍或住满7年后依法申请永久居留权。
3、一般工作许可。按合同聘用的海外雇员或某些专业特长人员。一般可获得3年的工作许可,之后的延期必须是雇主认为其留任是不可缺少的情况下才可获得批准。
4、留学居留许可。根据国际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外国留学生签发的留学许可,有效期与学习年数相同并可根据需要延期。
5、永久居留许可。根据法律规定,在斐济出生的人士、配偶是斐济公民的人士、父母一方是斐济公民的未成年人士以及合法在斐济居住超过7年以上的人士,均可申请永久居留许可。
(三)申请签证须持
1、申请表;
2、护照相片2张;
3、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4、经济担保信函;
5、旅行日程安排表;
6、银行存款证明;
7、健康证明;
8、签证费用:FJ$84. 37/一次: FJ$168. 75/多次。
注:(1)签证申请一经受理,签证费不退还。
(2)申请过境签证,必须提供第三国签证后方可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