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山东省沂水县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那么具体是哪三项举措呢?
今年来,山东省沂水县大力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推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抓好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动态调整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高能低、待遇能上能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截至目前,该县事业单位1.9万余人全面推行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抓好聘用合同的签订。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规范合同内容,完善签订程序,做到了聘用合同应签尽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安置的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县外调入人员、引进的高学历层次人才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在进入事业单位时全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把好聘用的“入口关”,确保不遗漏一人,实现了人员聘用制度的全覆盖。
抓好聘用合同的履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否高效有序关键在于聘用合同的履行。该县积极引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树立诚信意识,认清双方的聘用关系和权利义务,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引导双方依法履行合同,聘用单位按照聘用合同的聘用岗位、岗位纪律、合同解除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严格管理聘用人员,受聘人员按照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认真履行好工作责任,高质量地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抓好聘用合同的动态调整。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发生变化或聘用合同期满,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及时变更聘用合同的有关内容或续订聘用合同,做到岗变薪变、动态管理。及时做好聘用合同的解除、终止等工作,聘用双方依法解除、终止合同后,及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证明,并在1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衔接工作。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今年来,山东省沂水县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其中包括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规范合同内容、积极引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