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日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从根本上解决理财业务中银行的“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问题,推动理财业务向资产管理业务转型。
与传统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相比,净值型理财产品与开放式基金类似,为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会约定固定的开放期,在此期间,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追加申购或赎回。
兴业银行是最早一批获准发行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银行。该行武汉分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钱凌玲告诉媒体人,传统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只能在产品到期后赎回,发行时会公布预期年化收益率。“因为大部分产品到期都能达到预期收益率,这使得理财产品像收益率更高的存款。从这个意义上说,净值型理财产品才回归理财本质。”
以兴业银行去年10月首次发行的一款净值型理财产品“万利宝理财管理计划”为例,该产品发行规模30亿元,存续期为2年。自产品成立日起每季度首月的21日为产品开放日,投资者可提前预约申购或赎回。
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类似,该产品投资起点为5万元整。因其投资方向仍是货币市场工具及债权等,其风险评级为低风险。但与投资基金类似,该产品以“份”为产品单位,初始产品单位份额面值为1元/份。
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将随投资资产收益或价格的变化而变化,投资者可根据收益情况选择赎回。
钱凌玲表示,这样的产品设计,有利于培养投资者的理财观念,投资者掌握了财富的把控权,实现自主理财。“投资者会关心产品的净值,测算收益率,而不是像以往那样买了理财产品后不闻不问。”钱凌玲建议,此类产品的流动性较好,尤其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投资者。
对银行来说,净值型理财产品更符合资产管理的本质和监管部门对于理财业务“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的要求,已成为银行理财产品转型的一种趋势。
以兴业银行为例,目前,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占该行理财产品发行总规模的20%,存续规模占到总量的30%。除兴业银行外,招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已推出净值型理财产品。
慧择提示:当前环境下,发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正成为银行转型的方向和趋势。净值型理财产品没有明确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定期公布单位净值,实际收益与产品净值相关。这类产品才回归理财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