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申请:
正式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构来递交签证申请。因私护照持有者必须亲自前来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此护照在申请人回国之后,仍需具有至少3个月的有效期,并提供一份护照第一页的复印件 。
2. 每人填写2张签证表(外文填写,复印有效),贴好2张照片(2寸彩色或黑白免冠照片);申请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比利时公司的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一份,需注明被邀请人的姓名,职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及时间,旅行及住宿费用由哪方面承担,比利时邀请方的电话/传真/E-mail地址,邀请方负责人的姓名/职位/签名。
4.申请人工作单位的派遣书。注明申请人的职位,护照号码以及赴比利时访问的时间和目的。
5.如邀请方不能提供担保,则被邀请方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最近一个月的银行对账单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证明本公司有能力担保此次赴比商务之行。
6.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旅店订单一份。
8.境外医疗保险一份,医疗保险必须达到三万欧元。
注:如果申请人在离开申根国地区,访问其他国家(如英国,瑞士)之后,希望重新进入申根国地区,那么必须申请2次或多次入境签证,如果申请人在递交材料后还需要其他国家的签证,申请人可取回护照,在制定的签证签发之日前,将护照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