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近日,上海市正式实施《关于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实施社会公开告示的试行意见》。那么该《试行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要被曝光了。上海市《关于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实施社会公开告示的试行意见》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试行意见》明确上海市建立社会新闻媒体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的社会公示平台,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经依法征收后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实施公示。社会公开告示内容主要为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的名称及违法违规行为。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是法定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城镇职工用人单位应依法实施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满足缴费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保登记,主动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到期仍未缴纳或补足的,社保经办机构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查账、申请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决定并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并作相应行政处罚。
有关社会公开告示的具体内容,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服务热线12333。
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施行。《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社会保险基金征收职责,认真贯彻社会保险各项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参保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13年12月底,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42.98万人,其中离退休职人员390.63万人;本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47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5.18万人;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1.52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4l.5l万人。
基金总量不断增加。截至2013年12月底,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76.75亿元,基金支出1233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44.70亿元;本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6亿元,基金支出3.5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30亿元;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83亿元,基金支出30.7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68.73亿元。
待遇标准不断提高。2013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2656元;本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545元;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583元。
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构建了“3+1”的经办服务格局,即“网上、柜面、社区”三位一体的经办服务模式和一个标准化的经办服务大厅。同时,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委托了全市13家金融机构提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服务,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网点达3000余个。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上海市正式实施《试行意见》。《试行意见》明确,上海市建立社会公示平台,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经依法征收后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实施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