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业务正向着“去通道化”的直接投资迈进,以回归“代客理财、买者自负”本质。
不少银行理财业务从业者表示,《办法》最大的意义在于让理财业务“去通道化”,推动理财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
此外,为继续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回归“代客理财”的本质,《办法》也通过多种措施提高银行发行预期收益率型产品的成本,进而推动银行理财转向净值化,进入“买者自负”转型的快车道。
投资项目“去通道化”
据了解,一直以来,除面向高净值人群发行的理财产品外,银行理财无法独立开设证券账户,并不能直接接入交易所市场,而是要“借道”券商资管、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等。上述《办法》允许银行理财独立开立资本账户和理财账户,则意味着银行理财可不再借助通道,实现与企业项目的直接对接,这不仅可加深银行理财服务实体经济,同时也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光大银行理财事业部总经理张旭阳向笔者表示,独立开立账户不仅意味着“去通道化”,还强调了银行理财独立性和破产隔离的法律效果,实质上赋予了银行理财信托关系和一定程度上SPV的法律主体地位。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对资产期限的规定,实则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覆盖资产的资金需求,直接给项目融资,风险收益全部转给投资者。
产品将加速净值化
除了“去通道化”以实现直接投资外,《办法》另一力推的目标则是促进银行理财进入“买者自负”转型快车道。一位国有银行理财部门员工向笔者透露,早在今年10月,银监会以召集银行业相关人士讨论《办法》的出台,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加大银行发行预期收益率型产品的成本,推动理财产品向净值型转型,进而使银行理财回归“代客理财、买者自负”的本质。
其中,《办法》要求,预期收益率型产品及结构性产品投资的非标资产需计提资本和拨备,但提供预期收益的项目融资类产品、净值化产品投资非标项目则无需如此。
预期收益率型产品投资的“非标”除了要回表核算外,《办法》还规定,其管理费收入的50%应计提风险准备金,而净值型产品只需从管理费中拿出10%的资金计提风险准备金。
正如银监会下发的《办法》征求意见函中所示,目前,银行理财业务最大的问题在于预期收益率产品仍是理财产品的主流,客户认为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即客户所得实际收益,银行具有“隐性担保”职责,应该“刚性兑付”;而银行认为按照协议约定,产品投资风险应该“买者自负”。双方都认为自己不是风险的承担者,一旦风险真正发生,可能会影响银行的声誉和正常营业。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银行理财投资项目去通道化,产品将加速净值化,而且买者风险将自负。由此可见,投资者需谨慎选购银行理财产品,并养成良好的投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