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的可能遇到的风险分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孰重孰轻,一目了然,可有些游客存在错误的认识,对身外之物的行李财产十分看重,其实旅游中最大的风险不是行李,而是人身伤害。人身伤害风险及相关的费用概括有以下几种:1.一般的意外伤害,比如步行或登山的磕磕碰碰导致的皮肉伤害,涉及普通门诊医药费用;2.在国外首次发生的疾病,涉及普通门诊医药费用;3.严重的意外伤害,如交通意外导致的骨折、严重碰撞导致的昏迷、严重烧伤、大量出血、意外导致直接残疾等伤害,需立即入院治疗或回国医治,涉及运送到有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送回国内医疗的护送费用,以及高昂的医疗费用;4.由于意外或突发疾病导致的死亡,涉及的费用有遗体防腐处理、遗体或骨灰送返至其永久居留地和丧葬费。
在美国住院一天,半私人(semi-private)病房,平均750美元至1500美元,还不包括手术费、X光费、实验室费、专业人员咨询费等等。即使看一次单纯的喉咙急诊,仅仅挂号、抹片检查和药钱也会超过300美元。在境外旅游,没有保险,一旦遭遇以上意外,医疗和遣送费用都是非常昂贵的。一次严重的疾病或灾难性的紧急医疗,就需要承担较大的财务压力。
通用的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这些险种出国旅游很有效,但要特别注意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条款,什么是保险责任,什么是免赔责任,理赔的条件是否苛刻等等。国内各家人寿保险公司均有通用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是一年一保,保险责任一般包括: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补偿,意外伤害按次赔偿;有些公司在意外伤害的基础上还附加在因疾病或遭受约定的意外事故需入住医院或手术治疗的费用补偿保险,这种附加险仅对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单位的保险或福利承担100%的费用,则被保险人完全没有必要附加此类险种。另外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入住医院甚至入住重病监护室治疗,可选择投保按实际住院和入住重病监护室日数获得补贴的险种,一般每次最高赔偿以180天为限,这种险种是100%给付的,可以看作是一种由于意外和疾病导致的误工补贴,也可以看作是生病住院期间的营养补贴。
专用的出国旅游保险
这类保险和通用的意外伤害保险的最大不同之处是可以根据旅游安排按日来购买,保险利益不但包括意外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和意外医药费用开支,而且还包括通用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不包含的因意外或疾病需要运送或送返的报销额,意外或疾病遗体运返费用报销额(遗体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或丧葬费报销额。现在短期出国,各国大使馆均签证要求的保险就是这种,欧洲国家一般要求医疗费用保额在3万欧元以上,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境外旅游保险计划的“特别计划”就是专门针对这个要求的产品。如果为了签证使用,当然保额越高保障越好,签证也容易通过。有经验表明,申请法国签证时,泰康保险公司的境外救援险比较容易被接受,另外还有国寿的境外险也很常见。
旅行社责任险不等于旅游意外险
在很多旅行社的报价单中,都标明包含旅行社责任险,很多客人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保险混淆,实际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1、“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一旦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代表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它既能对游客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保障游客权益,又能使旅行社的风险得以转移。
2、“旅意险”按《保险法》应属于自愿的人身保险,对财产责任是不承保的。但“责任险”规定既包括人身赔偿,又包括对行李物品的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责任险是旅行社按照相关法规强制购买的。
3、“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比“旅意险”扩大了很多,不仅包括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同时也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导致的诉讼费用和必要的施救费用等。但“责任险”也不是旅行社的万能保护伞,在实际发生意外时,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旅行社的责任赔偿不在它的投保范围内或超过相关投保金额时,旅行社要补足赔偿金额或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慧择提示:以上介绍的便是出国旅游保险的相关知识,出国旅游保险的种类很多,不同类型的保险,其保障范围均不相同。人们在购买时需根据实际进行,这样才能避免进入投保误区,从而实现对生命安全的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