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州市新农保与城居保制度并轨工作全面完成,各县(区)均已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并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统一征缴比例、缴费基数和保险待遇,并将调剂金比例提高至20%;顺利完成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工作,并已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运行。继续稳慎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下一步,滨州市人社部门将继续巩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出台《滨州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管理工作奖补考核暂行办法》,加快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机制。采取以点带面、试点先行原则,利用2年时间全面实现居民养老保险远程网络服务系统进村居工作,居民足不出村办理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在部署、动员以及以市直储备用地征收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推进滨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为进一步方便老年人,未来将推行养老金领取资格指纹影像远程电子认证,探索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方式,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力争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9.5%以上。
截至2014年7月底,滨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40.1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75万人,净增8875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51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6.55万人,其中58.64万名60周岁以上居民每月享受养老金,社会发放率100%,累计发放养老金15.82亿元。
慧择提示:今年以来,山东省的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养老金的调整工作也在进一步改善。为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山东将推行养老金领取资格指纹影像远程电子认证,并探索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