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人寿保险公司简历
国泰人寿保险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与台湾地区国泰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双方各持有50%的股权,注册资本金8亿元人民币。公司开业伊始就创造了一系列的“第一”:是第一家海峡两岸合资寿险公司,是台湾地区第一家进入 祖国大陆市场并正式获得营业资格的金融企业,也是去年12月11日我国取消外资/合资寿险公司经营地域限制,并开放团险市场 之后,第一家获准设立的合资寿险公司。国泰人寿是祖国大陆保险业第一家引进国际LOMA执业诚信培训及认证的寿险公司。 2004年4月27日,台湾地区国泰和东方航空合资成立寿险公司获得保监会的筹建批复。经过半年左右的筹建,同年11月,国泰人寿提交开业检查申请,月底获得检查通过,2005年1月24日开始营业。一个月后,两家公司补办了开业典礼。国泰人寿注册资本为8亿元,东方航空和台湾地区国泰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下称“霖园集团”)各占50%的股权。
国泰人寿保险产品详情
车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提供的是基于普遍人群的基础保障,责任范围局限于责任险且保险限额相对偏低,需要投保较高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的需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
企业财产保险:
系针对营业处所之不动产、营业生财、机器设备、货物等标的物提供保险保障,如须扩大承保范围可斟酌选择附加各项附加险。
家庭财产保险:
系针对家庭财产之房屋、房屋装修、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等标的物提供保险保障。
水险:
本商品按运输方式之不同,可分为海、陆、空运等保险业务。简言之,只要是货物自甲地运往乙地,经由各种不同运输工具(如轮船、飞机、火车及卡车),皆可由货主投保货物运输保险,以保障货主免于货物运输途中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之损失。
工程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
本商品主要在承保各业主及合法营造厂商于兴建、扩建或改建各种建筑及土木工程时,从开工一直到完工、启用或验收为止,因天灾、施工不慎、窃盗或火灾等意外事故所造成工程本体、营建机具、设备、材料之毁损灭失;以及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赔偿责任。简而言之营造厂商在工地所可能面临大部份财物损失与法律责任风险均可藉由投保本商品得到完整的保障。
安装工程一切险
本商品主要承保安装工程合同内要安装的机器、设备、装置、物料以及为安装工程所需的各种临时设施(如水电、照明、通讯设备等),安装工程使用的承包人的机器、设备以及附带投保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
安装工程一切险也可以根据投保人的要求附加第三者责任险,这与建筑工程一切险是相同的。
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保险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的一种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旅游不便险:
“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障计划是为了适应旅客对航空意外保险产品新的需求,由国泰人寿与国泰产险携手合作,为航空旅客提供的新的航空意外+旅游不便产品服务。
国泰人寿保险投保须知
1.机动车辆投保时,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
2.投保人应将车辆使用状况及所属权益,详实告知保险公司。
3.投保前应仔细阅读车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并在投保单上签名确认。
4.办好车险投保手续取得保险单后,应及时核对保险单上所登载之项目是否正确,包含被保险人车牌号码、车架号码、保险期间、承保内容等,如有错误应立即提出更正。
5.保险单证应随车携带,如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协助处理。
6.当被保险车辆有转卖或变更使用性质等时,应取得相关部门证明文件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更正,以确保被保险人之权益。
7.被保险车辆不得重复投保,或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8.被保险人发生索赔时,不得隐瞒保险事故真实性,或伪造保险单证,或制造事故假象等诈欺行为。
9.投保时,应一并缴清保险费,方可取得保险单证及保险费收据等文件。
10.投保时,应备齐之单证,有机动车辆行驶证、合格证、购车发票、驾驶证、身分证、投保单(含交强险保单) 。
11.建议车主在经济能力许可范围时,以投保全险(即含有车损险、盗抢险等险种)为优先考虑。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国泰人寿保险主要经营车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产品,而且,每一个产品都具备属于自己的特殊优势。此外,如果大家要想了解更多产品详情,可登录国泰人寿保险官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