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若干意见,这一被称之为保险“新国十条”的纲领性文件,开宗明义地写到“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保险“新国十条”将发展现代保险业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从国家治理层面确定了现代保险业在整个工业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全新地位和支柱作用,这既让保险人感悟到无比鼓舞,又令保险人感受到巨大压力。
保险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这个产业的基本特征在于它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从保险的职能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经济强国必有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做后盾。首先,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保险对于约定的保险事故因其发生进行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给付,为社会经济发展遇到特定风险时提供经济保障,从而保证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其次,保险的派生职能是防灾防损,防灾防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防灾防损工作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损失。基于二者,保险作为风险管理部门,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稳定器作用。再次,保险的另一个派生职能是投融资,因此发达的保险市场是资本市场稳定的重要后盾。从国际经验看,保险投资是资本市场的主要资金来源;保险投资者是机构投资者;保险负债,尤其是寿险负债是长期负债,更有利于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保险投资带动资本市场的增长,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来源,成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因此,保险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成为一个现代的市场经济强国必有一个发达的保险业做后盾。保险强国是支撑经济强国的重要一极。
自从保险业进入中国以来,中国保险人就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保险强国梦。此次保险“新国十条”就提出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求从保险大国变为保险强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
但目前来看,要实现这一目标保险业上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保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保险密度为1143.8元/人,保险深度为2.98%;2013年中国保险密度1265.67元/人,增长10.7%,保险深度为3.02%,增长16.7%。而在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保险深度已达12%左右,保险密度通常已达2000美元/人到3000美元/人。因此,要达到“新国十条”所提出的2020年发展目标,保险业上下需要有一种“顶天立地”的思维,还必须实现一个跨越式发展。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孙祁祥对“顶天立地”的解释即:“顶天”就是要从“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完善的保险制度,就没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战略高度来认识在中国发展现代保险业的重大意义。“立地”就是要从提升保险的普及率这个“基础工作”开始,只有保险的普及率提高了,只有保险真正被普通大众视为不可或缺的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新“国十条”中所提出的“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的作用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高度决定深度,质量决定密度。目前经济运行状态已进入“新常态”,这预示着我国经济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这也要求保险人应该以新的思维和行为去适应这种改变,并不失时机地构建新的体制机制,为实现保险强国梦不懈奋斗。具体而言,保险业首先要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其次要加强创新,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同时要提高本领,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
未来10-20年仍然是中国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保险业要想抓住这个黄金机遇期,就要靠深化改革。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就曾经表示:“在推进中国保险业改革创新的方面我们的态度是坚定的,对中国保险业改革创新的前景我们充满了信心,我们将重点推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质作用,不断激发行业的新动力。我们将着力推进行业的商业模式转型,实现保险经营和保险服务的全面升级。我们将持续推进服务领域的深化,让保险业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将大力推进保险监管改革,推动建立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在新常态下,保险业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集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于一身,兼具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特征,必将成为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生力军,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具。而“新国十条”描绘了保险行业发展的美好蓝图,四中全会的法治中国,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新动力。保险业只有紧紧抓住这个战略机遇,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现代保险业才能真正崛起,中国才能从保险大国走向保险强国。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险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新国十条”的公布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打开了新的发展时期。在发展中,保险制度也逐渐完善,并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促进保险业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