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山东省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山东省此次养老金提标将延续往年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对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给予适当倾斜。据初步测算,本次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将达到2400元左右,全年将增加基金支出约115.6亿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今年山东省已经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此外,养老金保障的是最基本的生活,市民还可以购买商业保险,全面保障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