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留许可(学生签证)的材料必须于周一至周四早 09:00–11:00 递交到使馆。同时预定申请人面试时间。申请人面试于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4:00–16:00 进行。
留学警告:您必须首先获得冰岛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才可在冰岛使馆申请赴冰岛留学许可。如您想咨询冰岛学校情况,请您自行联系。
申请须知:
1位申请人应填写两张红色申请表并贴上两张两寸近照。表格必须完整及正确地用英文或冰岛文填写。申请人在表格及附件(郑重声明)和相关文件上亲自签名,并对所填内容负全责。.
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冰岛大学的邀请信(如果邀请方承担旅费,请在信中说明)
可任意支配的资产证明,证明可承担支付申请人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共 50000 冰岛克郎。证明材料可为下列文件一或多项:
奖学金
学生贷款.
与申请人同姓名的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货币为美元或丹克郎。
第三方承诺申请人的经济担保,担保申请人在冰岛期间上述金额会提供给申请人支配。
工作单位或有关方面同意出国留学的证明。中英文各一份,领导签字并盖章。
上述所有文件需要提供原件。
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也有权要求申请人前来面谈。所有材料均需用英语或冰岛语。除两张申请表格外,请将其它文件用A4纸复印一套。在收齐所有文件之后本使馆会把申请转给冰岛移民局。移民局需要2-3个月左右来做出决定。一旦有结果本使馆会尽快通知申请人。
费用:申请费用为970人民币。 如需回寄护照,请另付特快专递费。无论申请是否成功,费用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