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年满55周岁,持有残联核发的一、二级残疾人证书,按规定参加芝罘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可提前至55周岁。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缴费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社区填写《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申请表》。
据芝罘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10月底前满55周岁(55至59周岁人员,60周岁以上人员已发放)的重度残疾人需集中到户口所在社区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自2014年11月领取养老金,前期不予补发。2014年11月及以后陆续到达55周岁的重度残疾人,须于到龄当月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于次月起发放,逾期申请不予补发。
慧择提示:即日起,芝罘区将启动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工作,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可提前至55周岁。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社区填写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