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命人寿是经保监会批准,于2001年12月28日在上海成立的一家国际化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近几年不断推出了许多新的产品,那么生命人寿推出的生命红上红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问:具体特色如何?
答:优势一:生存金,快速返还,红E在顾客持有第三年末,按照基本保额与累积红利保额二者之和的5%返还生存金并进入生存金累积账户,该账户独立计息、领取方便,既有灵活领取的特性,又能享受累积生息的较高收益;优势二:双重红利,专项大礼,年度分红安全保值,终了分红有效增值,分红充分彻底,保证了客户利益最大化。
优势三:1倍疾病身故赔付、2倍意外身故赔付,彰显保险本质,真正为客户及其家庭理财撑起一把遮风避雨的保护伞。
投保年龄:30天-69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5年(可续保3年)
【投保举例】
张先生30岁,工作繁忙,手头上有笔资金暂时无暇打理,到银行网点选择了生命人寿红上红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投入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00600元,保险期间为5年。让我们来看看张先生在保险期间,可获得的收益和保障:
1、张先生每年均可获得一次年度分红,复利滚动,增加保额
2、持有到第三年末,张先生可享有保底5030元生存金返还,即生存金=5%(基本保额+3年末累积红利保额)=5030元+5%3年末累积红利保额
3、假设客户第3年末未领取生存金,5年满期,张先生可领取:100600元满期保险金+(5030元+5%3年末累积红利保额)生存金+生存金累积生息+5年末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4、若不幸一年内疾病身故,将退还所交保费;若一年后疾病身故,可获得赔付金额:105000元+累积红利保额的现金价值。若不幸意外身故,可获得赔付金额:2(100600元+累积红利保额)
5、满期后,张先生忙于工作,选择续保三年,保额自动上升,他同时又能再次享有以下三项利益:生存金账户继续累积生息;每年持续获得年度分红;续保满期再享终了红利。
此案例演示中:
1.生存金累积利率是非保证的,该累积利率由本公司宣布;
2.《生命红上红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为保额分红产品,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3.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慧择提示:生命红上红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综上所述可知,该产品投保年龄为30天-69周岁,红E在顾客持有第三年末,按照基本保额与累积红利保额二者之和的5%返还生存金并进入生存金累积账户,可保证客户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