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支付咸宁交通意外事故保险金额300万元,这是该公司成立至今最大一笔个人理赔金,也是湖北寿险业2014年最大赔案之一。去年11月,咸宁地区的肖先生投保了“阳光人寿爱随行两全保险和阳光人寿附加爱随行意外伤害保险”。今年8月,肖先生驾车途中,不慎落水死亡。接到报案后,阳光人寿理赔人员协助家属和警方收集证据。经核实,该案件属交通意外,按合同约定家属可获保险金额15倍赔付,即300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支付咸宁交通意外事故保险金额300万元,这是该公司成立至今最大一笔个人理赔金。这也充分体现出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