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个险业务的突起和银保渠道的弯道超车,团险失去了往日的光芒,寿险公司的团险渠道处境尴尬。为了重新激发团险业务生命力,近日,保监会团险新规公开征求意见。那么团险新规对消费者来说有什么益处呢?
本周前,各人身保险公司将对一份“促进团险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做出意见反馈。媒体人获得该份意见稿,相比2005年下发(新通知实施之日则废止)的62号文(《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不少被“松绑”。
近十年来,团险渠道尚未像营销员、银保这另两大传统渠道发展快速。团险渠道收入占整个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不到6%。当然也有历史原因,团险渠道曾经占到寿险收入来源的三四成,主要来自于养老年金。后来这部分业务转为企业年金后迅速衰退,现在团险渠道主要以意外险和健康险为主。
“确实是想促进团险渠道的规模增长。”一位监管层人士对媒体人称。相比旧规定,此番征求意见稿对团险费率、免责等因子调整条件规定做了更细规定。
意见稿显示,团体保险,是指投保人为特定团体(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成员投保,由保险公司以一份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人身保险。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保监会团险新规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不少相关要求被“松绑”。相比旧规定,此番征求意见稿对团险费率、免责等方面都做出了更细规定,这有利于促进团险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