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安康保险产品预览
发行公司:大都会人寿
保险类别:综合保障、疾病保险、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30天至55天周岁
保险期限:10年、15年、20年、至50、55、60、65、70岁
缴费方式:期缴
年缴期限:3年、5年、10年、15年、20年
贷款比率:90.0%
吉祥安康保险产品特色
重疾提前给付 豁免保费
若首次罹患33种大疾病中的一种,观察期后即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保证生命及时救治,同时豁免二次重疾保障保费,彰显人性关怀。
重疾二次赔付 关爱生命
若被保险人在首次确诊重疾的365天后,不幸确诊患有首次重疾所属组外其余两组中任何一种重疾,还可再次获得赔付。
保额逐年递增 关怀备至
保险金金额逐年递增,最高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为您提供充足医疗保障。
满期领取 两全其美
保险期内如未发生赔付,则满期领回满期金,享受保障的同时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或教育金。
分红累积机会 增值享受
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所派发的红利,您可选择现金领取或复利累积生息,分享财富增值。
吉祥安康保险保障责任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33种重大疾病大疾病)
合同生效90天内,罹患合同所列重疾;或因意外导致罹患合同所列重疾,无息返还已交主险与附加险的保险费总和,主险与附加险同时终止。合同生效90天后,或因意外伤害罹患合同所列重疾,按附加险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已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三百六十五日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发生首次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的约定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首次重大疾病之日起的下一缴费日开始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满期金
未领过重疾保险金,满期金=Max(主险基本保额,累计已交主险与附加险的保险费总和)
已领过重疾保险金,满期金=Max(主险变更后的基本保额,变更后的主险基本保额对应的保费*已经过交费期数)
身故/全残保险金
当年度保险金额。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吉祥安康保险具有重疾提前给付、保额逐年递增、分红累积机等特色,而且,该保险还为消费者们提供了非常全面的保障责任。此外,作为一家诚信、专业、高效的保险网,慧择网提供了很多非常优秀的保险产品,是您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