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万能险费率政策改革的推进,新版万能险精算规定也即将出炉。与2007年版的万能险精算规定相比,新版万能险精算规定体现了增加保障、降低收费、细化管理等变革方向,这与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政策放开相结合,将对保险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从5%到20%:增加保障
万能险在为部分险企带来可观保费收入的同时,其伪保险特征也广为诟病,有人说万能险就是披着保险外衣的理财产品。不过,随着新版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出台,这一状况可能将得到改变。
笔者看到,2007年版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指出,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而本报笔者独家获得的新版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则将这一比例提高到了20%。
“这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在其保单账户价值为20万元时身故,按照老版规定,其身故保额不低于21万元,而按照即将实施的新版规定,其身故保额至少不低于24万元,二者相差3万元。” 一家大型寿险公司总精算师王雨(化名)对笔者称,这一调整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加万能险的保障属性,避免简单地把万能险等同于普通理财产品。
自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由于没有通过风险测试,万能险在计算保费时被归为“保护投资款新增交费”,而不被视作保费收入,可见其保障成分之低。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为迅速扩大总保费,缩短万能险的产品期限、抬高预期收益率,再加上手续费,险企的资金总成本高达6%-9%,给保险投资、管理及偿付能力都带来了很大压力。
8月底以来,多家险企的万能险产品在天猫旗舰店和其官方网站同时下架,消费者无法投保。据了解,其下架的主要原因即在互联网宣传和保险销售过程中,过分宣传预期投资收益率,以及未充分提示投资风险等。“尽管监管层对互联网保险的态度是能放开的尽量放开,但建立风险防范的底线思维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不能动的。”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
王雨认为,这一变化的影响将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对保险公司而言,增加万能险的保额将增加其成本。万能险的主力购买人群在40岁到60岁之间,平均年龄在48岁上下,被保险人最高可达70岁。“这类人群的死亡风险相对较高,增加保额会增加保险公司的成本。”王雨表示。
另一方面,对消费者而言,较年轻的被保险人受影响较小,年龄较大的受影响较大,万能险的吸引力会大大减弱。“年龄越大,死亡风险保险费就越高,扣除这一部分再来计算投保总资金的收益率就会大大下降,加上其他理财产品的冲击,万能险对老年人的吸引力会大大降低。”他分析道。
降低初始费用:让利消费者
对比两个版本的万能险精算规定,笔者发现,基本保费初始费用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期交万能险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由5%下调到了3%;趸交万能险初始费用的比例进行了下调:趸交保险费在50000元及以下部分,初始费用上限由10%下调至5%;50000元以上部分初始费用上限由5%下调至3%;趸交保险费保单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由5%下调至3%。
同时,对退保费用,新版精算规定也进行了调整,对趸交万能险,2007年版精算规定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保险公司收取的退保费用不得高于账户价值或部分领取部分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新版精算规定则要求不超过5%,以后每一年度的退保费用比例均比2007年版的规定有所下调,并且第六年及以后都不允许收取退保费,而2007年版的规定区分有无初始费用规定了不同的退保费用比例。
“尽管保险的保障属性和理财属性并不冲突,但从此次精算规定的调整来看,监管层还是希望保险不要偏离保障本质,在保障与投资之间找到平衡,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保险消费纠纷,也避免保险公司经营的大起大落,防范系统性风险。”某券商非银分析师表示。
此外,新版万能险精算规定还细化了万能险账户管理的要求,2007年版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同一个万能账户中采用不同结算利率或不同最低保证利率时,其操作方法应当完备、合理,遵循公平性及一贯性原则。不过,新版规定则要求,在同一万能单独账户中不得存在不同结算利率或不同最低保证利率的万能保单。
某寿险公司精算部门负责人董悦(化名)还指出,从新版规定来看,保监会“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十分明确,管住后端的关键就在于细化了对责任准备金的规定。
按照新规定,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由账户准备金、最低保证利率准备金和其他保单利益准备金三部分构成。通过细化准备金分类,来保证结算利率与市场接轨且保持平衡,防止部分保险公司不计成本地抬高结算利率,防止非理性价格战。“也就是说,最低保证利率越高,对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要求就越高,反之越低,这也防止保险公司一味宣传高收益来进行营销。”董悦称。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新版万能险精算规定即将出炉,该新规定不断增加产品的保障功能,而且,还降低了初始费用。相信,随着万能险费率政策改革的推行,未来,万能险市场将会发展的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