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旺旺财两全保险(A款)产品信息
发行机构: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银保产品:是
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30日的婴儿)至70周岁
保障期限:5年
缴费期限:趸交
农银旺旺财两全保险(A款)产品特点
满期固定收益、额外投资回报、高额风险保障、灵活保单贷款。
农银旺旺财两全保险(A款)产品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包括以下四项: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指定交通工具,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或甲板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或甲板的这段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公司除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航班飞机,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航班飞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航班飞机的舱门的这段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公司除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0%给付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公司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农银旺旺财两全保险(A款)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公司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1)现金领取(公司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并按公司每年宣布的红利累积利率累积生息。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红利公布日为每年的6月1日。若进行红利分配,保单周年日在红利公布日之前的,红利派发日为红利公布日;保单周年日在红利公布日之后的,红利派发日为保单周年日。 当本主险合同效力在某一会计年度保单周年日之后、红利公布日之前因合同解除、给付等原因终止,公司将支付临时红利。任何临时红利一旦支付,将视为正式红利已支付。临时红利只能以现金领取(公司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本主险合同效力在某一会计年度红利公布日之后、保单周年日之前因合同解除、给付等原因终止,公司不支付红利。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农银旺旺财两全保险具备满期固定收益、额外投资回报、灵活保单贷款等特色,选购一份该产品,为自己提高一个高额的保障。此外,慧择网为消费者们提供了多款非常不错的两全保险产品,是您不错的选择!下面小编推荐以下几款产品,供您参考。
I相伴健康保障计划 | |||
保障内容: | *重疾保额可以灵活选择 | ||
*全面涵盖30种以上的重疾 | |||
*保费给付 利益固定 | |||
最低每月花费:810元 |
康乐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 |||
保障内容: | *涵盖33种重疾保障 | ||
*10年缴费20年保障 | |||
*满期返还——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 |||
最低每月花费: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