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有一份固定工作,而且所在公司也为其购买了“社保”,日前购买了某保险公司2万元的商业医疗保险,在责任期内他住院花费了12000余元,按照保险条款,他应得到保险公司近9000元赔付。但由于他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7000余元药费,保险公司最后赔付他实际费用与报销费用的差额部分5000余元。
保险公司的赔付令王先生很不理解,他向本报记者投诉:保险公司是否有欺诈行为?
据保险业专家介绍,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赔付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费用型保险,一种是补贴型保险,张先生购买的是费用型保险。所谓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如果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保险公司就只能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补足所耗费用的差额;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在保险公司报销后,社保也只能补足费用差额。而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无论他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赔付标准不变。
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很好补充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保险业专家提示: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参加社保与否来决定购买哪种保险,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比较适合投保费用型保险;而参加了“社保”,则应该选择补贴型保险,也就是定额给付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