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产品特色
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
以低保费投入,获取医疗费用的高额补偿无免赔额
无论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治疗,均可报销合理费用
保险责任延续,人性关怀。对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同样可以报销
产品特征
投保年龄:18周岁—59周岁
保险期间:一年
最高续保年龄:64周岁
投保份数:每一被保险人只能投保一份
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金额后,剩余部分按80%报销;
累计报销金额最高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举例说明
例:王先生今年30周岁,投保《泰康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社保A款)》;
保险金额5000元,年缴保险费274元。
王先生可享有如下利益:
无论意外或疾病在“定点医院”住院,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金额后,合理医疗费用报销80%;每年累计报销金额最多5000元。
假设王先生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实际发生的总医疗费用15600元。其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内的医疗费用为12000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8900元,个人自付3100元;此外,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医疗费用3000元;其它费用(空调费、膳食费等非医疗费用)600元。
按保险合同应报销金额:(12000-8900)×80% = 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