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产品特色
对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较低的保费投入,获取高额保障
完全定额给付,不需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无论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治疗,均可享受保障
日额津贴档次多,可灵活选择,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需要
产品特征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9周岁
保险期间:一年
最高续保年龄:64周岁
投保份数:每一被保险人只能投保一份
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从第四天开始获得日额保险金
每次住院获得的保险金 =(实际住院天数 - 3)× 住院日额
住院日额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可达到180天。
举例说明
例:王先生今年30周岁,投保《泰康住院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选择住院日额100元/日,年缴保险费248元。
王先生可享有如下利益: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每次住院获得的保险金 =(实际住院天数 - 3)× 100元,最高可获得18000元。
假设王先生不幸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住院天数为65天,则按保险合同王先生本次住院可获得的保险金为:(65-3)×100 = 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