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旅游热潮的出现,一些旅途中的意外伤害引起的纠纷也浮出水面。保险纠纷不仅发生在游客和保险公司之间,作为第三方的旅行社也被卷入。旅行社为游客投保意外险,游客出险以后,旅行社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游客如何维权?旅行社作为兼业代理人的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案例回放
李先生于2004年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团的新马泰旅游,旅行社给每一位旅游者投保了本市某保险公司的《出境旅游保险》,保险费已从团费中代扣了。旅游途中,李先生在山上发生了意外伤害,经鉴定属于保险范围内。
回国后李先生前去旅行社领取该款项,但是遭到旅行社的拒付,旅行社要求与李先生签署一份接受保险公司的赔款后不再向旅行社要求赔偿的协议书,被李先生拒绝。由于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经法院判决,由旅行社赔偿大部分医疗费用,李先生自己承担一小部分。官司虽然结束了,但李先生却依然纳闷自己的理赔款到哪里去了?
后来经过多次询查李先生得知了承办自己保险的保险公司,便来到保险公司,希望直接领取这笔赔偿金。但是李先生的请求遭到拒绝,办理人员认为旅行社是投保人,一切问题保险公司只与旅行社进行,建议李先生到旅行社交涉,并且同时拒绝提供保险公司填发的保险凭证、保险合同以及保险条款。
李先生只能来到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进行书面反映,提供了相关的协议资料,协议由旅行社和李先生签订,其中注明:“……旅游费为3400元(一人),包括费用:……保险费……”,以证明保险费是由李先生支付的,只是通过旅行社到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只是兼业代理机构。李先生强烈要求保险公司制止旅行社的侵权行为,让其早日领到理赔款。
2004年底,该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致函李先生,表示可以到保险公司柜面领取保险金。但当李先生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领取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又说:旅行社没有将钱退还给保险公司,旅行社说已经将钱给了李先生了。保险金又没领成。李先生为此纳闷不已到底是谁动了他的理赔款?
热线回馈 保险公司已付理赔款
针对李先生的质疑,保险公司为自己做了说明:2004年2月,某旅行社出面为去新马泰旅游的36名游客投保了我公司的《旅游意外保险》。3月,旅行社向我公司提出了客户李先生的理赔申请,公司依据条款约定予以赔付,并已经将理赔款划至旅行社的帐户上,请旅行社转交给保险金的受益人。
后来李先生来我公司客服中心声称因为与旅行社有诉讼,能否直接来保险公司领取,公司曾经答复可以带好有关证件来柜面领取。但后来在与旅行社联系这笔款项时,旅行社称已将此笔理赔款给了客户。因此,我们客户中心马上与李先生取得联系,但李先生否认已拿到了理赔款。目前,公司已让旅行社提供客户领取该理赔金的依据,并将酌情处理。
焦点争议 游客是不是投保人
本案例争议的焦点其实在于这份旅游意外险的投保人究竟是游客李先生还是旅行社,这将直接决定谁有权获得这笔理赔款。
专家认为,本案中旅行社代理某保险公司为旅客投保旅游意外险,旅行社实质为保险兼业代理人。《保险法》第126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人、保险兼业代理人和保险个人代理人。
旅行社作为保险兼业代理人,其投保、理赔等行为是一种保险代理行为,扣留李先生理赔款是一种超越代理权限的无效行为。此外,保险公司也应当切实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具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可以说在本案中,李先生赴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时所出示的与旅行社的协议是至关重要的,这份协议直接证明了李先生既是被保险人,同时还是投保人,旅行社只是代办保险的机构,即保险兼业代理人。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投保人,为了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务必及时获取并看清保险合同,并妥善保管。
编者评析
区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
本案还有一点值得引起大家的注意。李先生首次来到保险公司,希望直接领取这笔赔偿金时遭到拒绝,办理人员认为旅行社是投保人,一切问题保险公司只与旅行社进行,建议李先生与旅行社交涉,并且同时拒绝提供保险公司填发的保险凭证、保险合同以及保险条款。这种说法明显是错误的,并且很可能是把“旅行社责任险”和“旅行意外险”混淆了。
“旅行社责任险”和“旅行意外险”是不一样的。李先生通过旅行社购买的是旅行意外险,李先生既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又是投保人,旅行社只是代游客办理投保手续,旅行社作为保险兼业代理人,其投保、理赔等行为只是一种保险代理行为,扣留李先生理赔款当然是一种超越代理权限的无效行为。
如果李先生购买的是“旅行社责任险”,情况就不一样了。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一旦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旅行社必须给旅客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但“旅游意外险”是游客自愿购买的,区分这两种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非常重要。
保险兼业代理人浮出水面
随着保险业的全面深入,保险兼业代理人这个名词也开始引来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案例中的旅行社就属于兼业代理人,是保险代理人的一种,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人、保险兼业代理人和保险个人代理人。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保险兼业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兼业代理人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保险兼业代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险种及在代理合同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当大家与兼业代理人打交道时,须注意保险兼业代理合同应列明代理险种、代理权限、手续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保费划转期限等内容。保险兼业代理人应按照保险兼业代理合同的规定,与保险公司按时结算保费和交接有关单证。保费结算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用保费抵扣代理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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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游客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旅行社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觉得很多游客对于保险条款弄不清楚。
因为现在旅行社有旅行社责任险,游客认为既然已经上了保险自己不必再单独购买。但实际上,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极小,多数情况还属于个人人身旅游意外伤害险的范畴;还有很多游客对于保险公司存在不信任感,觉得保险条款太模糊,索赔手续复杂,干脆拒绝投保。
此外,很多游客对于保险有排斥心理,认为有意外发生也不会轮到自己头上,因而限制了旅游保险的销售。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游客在购买旅游保险时通常存在着三个误区———
误区一:单纯依赖旅行社,以为旅行社送的旅游保险就包括了意外险。但实际上旅行社所买的是国家强制的旅行社责任险,它是指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遭受经济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而当意外的发生与旅行社没有关系时,游客就不能得到这种旅行社责任险的任何保障。
误区二:一般人身意外险包括所有的意外事故,但事实上,一般人身意外险不包括高危险活动。如果要从事蹦极、攀岩、登山、滑雪等高危险活动,那么很有可能发生意外后得不到赔偿。
误区三:买了普通车辆险就不用另外买其他保险。由于现在自驾车出游成为一种时尚,就算买了普通的车辆险,还是要在出游前购买其他保险。一般汽车所上的保险是第三者责任险与车辆损失险,而车上人员的安全这类保险就无法保障,因此,出游前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故,根据需要上一些如投保车上人员险等,以便更有效地使司机及同车人员有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