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保险到底在哪些方面为游客提供保障呢?记者采访了包括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在内的五家保险公司。每家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的称谓都不相同,有的叫“国寿旅游意外保险”,有的叫 “旅游综合保障计划”,还有的叫“旅游意外救援保险”。“帽子”不同,“脑袋”也不同。各公司的旅游保险条款大都是在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基础上制定的,保险责任中都包括因意外而身故或残疾的赔偿,但对于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突发急病和一般性伤害的医疗费用赔偿,则是各个公司根据情况自订,因而并不包括在有些公司的保险责任里,当然更不包括行李物品的丢失了。
实际上,《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下文简称《规定》)中对旅行社办理的旅游保险赔偿范围有明确规定,包括:游客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以及由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种种原因,个人投保旅游险的寥寥无几。而且,旅游险的保费很低,以新华保险公司的费率为例,每十万元保额游程七天以内收取六元保费,二十天以内收取十元,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愿意接待个人保户。他们大多通过与各个旅行社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定期收取保费。即使是如此之低的保费,旅行社还可以讨价还价,并从中获取代理费。虽然人身险应该是根据个体的不同而量身定制的,但因为旅行社自身的利益纠缠其中,由旅行社包办的旅游保险自然谈不上为游客量身定制了。更有甚者,由于旅行社办理保险的人并不了解保险知识,还会出现买错或少买的情况。
“旅游保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恐怕连专家也说不清楚。”一位资深旅游业内人士说。假设一辆旅游车在景区中发生意外,那么,游客有旅游险,汽车有车险,景区内有责任险,到底由哪一家赔偿,责任难以划分,游客获赔的时间自然会拖得很长。
国家旅游局管理司综合处贾先生介绍,由于目前旅游保险的状况无法满足《规定》的本意和要求,国家旅游局正在修改制定新的规定,以期解决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对旅游保险的新规定可能会将现在强制投保的人身险改为责任险。变强制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强制旅行社投保责任险,一旦旅行社在发生问题后开溜,也有保险公司赔偿游客的损失。游客人身险部分将改为自愿投保。
此外,还将借鉴国外的旅游紧急救援经验,扶植中国自己的优秀救援公司,为国人提供便利的救援服务。